曹福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宽草坝镇新城村至林口村沙河再至沙石厂道路的建议》(第113号建议)收悉,经商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草坝镇,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开展摸排工作。经踏勘该段道路长约1公里,宽约7米,由于货车通行量较大,需拓宽至4车道。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宽草坝镇新城村至林口村沙河再至沙石厂道路建议”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将纳入草坝镇项目库,向上争取到资金后落实。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