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26-02-26失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2026年1月28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三楼雨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5-2233190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胡桂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雨城区草坝镇凤鸣村2组 | / | 程泽萍 |
登记机构:雅安市雨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