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内容融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以党委“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宪法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全员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等平台,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开展在线学法活动,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等纳入干部执法业务培训内容,提升执法干部业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二)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按照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相关文件,集中整治消防执法领域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每季度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体执法干部实行执法考评,采取随机确定执法案卷、随机抽取社会单位的方式,重点检查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消防执法监督、消防执法信息化建设、消防执法保障、执法制度、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今年已组织专项培训3场次,参训人员达33人次,执法程序规范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信用体系和普法工作。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公共信用平台,及时将信用主体消防安全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监管平台,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提升消防执法惩戒效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工作。
(四)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遵照执行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消防〔2025〕39号),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减轻企业经营压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容错纠错机制,避免逐利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五)履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为企业纾困减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今年来,行政处罚罚款从2024年的59.674万元下降至今年7.917万元,真正为企业纾困减负。
(六)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号召群众参与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构建“多维度、快响应”服务网络。整合“12345”政务热线和“天府入企码”诉求模块,建立“接诉-核查-反馈-回访”闭环机制。2025年以来,通过“12345”共受理群众举报11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当前的消防执法工作在提升效率方面面临着诸多困境,目前,雨城区消防监督人员7人,执法力量与工作量严重不匹配,这导致相关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能顺利高效地开展。需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做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实现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转型升级。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二是成立了由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明确领导分工、内设职能及岗位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牢固树立法治用人导向。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政府建设契机,发挥对全区人员的普法教育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支持与配合普法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和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进一步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二)持续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以消防安全“宣传链”为抓手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全区消防救援人员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三)探索加强协作执法。坚持依法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针对消防工作中的发现的重大或重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建设工程住建未备案问题较为突出,结合辖区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联合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