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的建议》(第119号提案)收悉,经商区公安分局,现答复如下:
雨城区持续推进“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区天然水域日常巡查全天候全覆盖,落实渔政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举报电话不分昼夜及时现场核查处置,严厉打击“电、毒、炸、网”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现场核查处置各类举报53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6次(其中夜间巡查蹲守31次),清理违规钓具685根、非法渔具102副,销毁“三无船舶”3艘,查处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政案件31起,移送司法机关4起。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
一是在青衣江、周公河等主要河道路口设置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的警示牌50个,公布了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举报电话。二是制定了《雅安市雨城区长江流域涉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设置举报奖励,提高市民共同参与抵制非法捕捞行为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落实非法捕捞奖励3件,发放奖励金400元。三是印制宣传资料及手册30300本、更新禁捕宣传公示牌28个,利用“3·15”“6·6全国放鱼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对垂钓人员进行“一对一”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深入人心。四是在渔政在线监控设备加装喇叭,通过在重点时段播放禁渔音频强化宣传,同步开展新闻媒体宣传30余次。
二、关于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围绕渔政执法“六有”标准,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渔政执法工作人员14人,另全局57名执法人员协同配合参加渔政执法工作,每年组织渔政执法培训考试,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加大执法装备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渔政执法装备水平,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近年来新购置无人机1台、农业综合执法箱1套、望远镜6台、执法记录仪38部、扬声器54个、雨衣、雨靴、高光手电、反光背心若干,基本满足渔政执法工作需求。
三、关于组建渔政巡护协管员问题
组建了雨城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由各镇(街道)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巡护,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协助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制定了《雨城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协助巡护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及队伍管理督查考评机制。通过有组织、有保障、有培训、有纪律的“四有”建设,打造了一支敢担当、敢服务、敢干事,团结协作、群策群力、争先创优的队伍。雨城区渔政协助巡护队被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评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渔政协助巡护优秀队伍。
四、关于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问题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以来我局狠抓协调联动,加强同各镇(街道)、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电、毒、炸、网”等非法捕捞及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与打击,巩固“四清四无”成果,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区农业农村、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渔政亮剑”系列专项行动。
五、关于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问题
一是规范农药店经营管理,在雨城区范围内无禁用、限制使用的农药经营,同时严格要求农药店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实行实名制登记购买管理,暂未发现有针对鱼类剧毒相关农药销售的情况。二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毒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按照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长江十年禁渔是一场持久战,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并存,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下一步,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将重点打击“电毒炸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击,实施全链条打击、全领域巡查,以提高震慑效果;及时处理各类群众举报,做到收到一起,核实查处一起;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扩大执法覆盖面,充分运用无人机、渔政在线监控等技防手段,开展网上巡查,确保禁渔工作要求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感谢您对渔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