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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处州网吧设立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

发布单位: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6-03-09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 雅安处州网吧

营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东城街道人民路13号1层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陈俊华 ;性别:男;年龄:32;籍贯: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3日(十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规定:试点地区上网服务场所距离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允许试点地区将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楼(院)内设立,调整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可以设立。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雅安市雨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835-2622237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广播电视中心  邮编:625000

雅安市雨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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