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雨城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城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享有依法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根据《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2024年1月17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雨城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于2024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制订背景

随着国土绿化、生态修复、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的深入实施,加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野生动物及栖息环境保护力度加大,野猪、黑熊、猴子等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呈持续增长,活动范围也逐渐扩大,野生动物致害事件时有发生且难以预防,为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减少人民群众与野生动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双赢,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雨城区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雅安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三单一函”强化林长巡林履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程序、部门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实施细则》制订目的、制订依据,明确《实施细则》中所称“陆生野生动物”范围,非规定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与财产损害,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补偿范围”,明确了6种可以申请补偿的情形、7种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章“补偿标准”,明确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的补偿费计算规定等内容。

第四章“补偿程序”,按照《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

第五章“部门责任”,明确补偿主体以及区级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第六章“附则”,主要是明确《实施细则》的预防措施、例外规定、施行日期、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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