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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编办 发布时间: 2023-02-02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相关配套方案。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和工商联机关、区人民团体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三定”规定,明确区级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3.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方案,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区级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负责履行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归口管理职能,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更名、合并、撤销等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5.对全区行政、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拟订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等总额分配、增减调整方案。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6.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区级机关、乡镇(街道)、区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8.承担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督促指导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编办2023年重点工作

1.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中心大局。一是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后35个党政机关运行情况评估,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机制,抓好区级部门“三定”规定的修改完善和落地执行。二是根据省市统筹安排,学习试点县区改革经验,深入涉改单位摸底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三是巩固深化事权财权调整优化成果,坚决落实《关于调整优化市区事权财权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持续推进“三区”同城化提供机构编和体制机制保障。

2. 谋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机构编制保障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扎实推进赋权扩能工作,确保各镇(街道)顺利承接第一批赋权事项(20项)和第二批赋权事项(53项)。二是进一步挖潜编制使用效益,提升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推动机构编制法制化法定化。一是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持续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学习宣传。二是完善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三是适时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持续巩固机构编制条条干预整治成效,持续预防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 聚焦重点领域,做好两项民生实事。一是聚焦教育领域。联合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以优化校点布局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布局、系统优化全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推动“校联体”建设;全面推动幼儿园“两自一包”落地落实,确保“幼有所育”;推动“区管校聘”落地落实。二是聚焦卫生领域。联合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着眼于城市人口集聚增加的现实需求,优化城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目标,统筹卫生系统机构编制,更大范围内实施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动“医联体”建设,保障全区人民高质量就医需求。

5. 加强作风建设,锻炼机构编制铁军队伍。一是加强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把重点工作推动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检验标准,紧盯五大行动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重点抓好践诺回应、问题整改和深入推进“五大行动”等3项工作;盯群众最不满意的作风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落实学习省、市、区重点工作安排,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做好参谋助手,争做“机构编制政策了然于胸,机构编制业务水平一流”的干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区委编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127.8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98万元,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未纳入基础绩效工资,2023年度预算纳入基本绩效工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3年收入预算127.8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3年收入预算127.89万元,其中120.98万元为基本支出,占94.53%,7万元为项目支出,占5.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89万元, 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98万元,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未纳入基础绩效工资,2023年度预算纳入基本绩效工资。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8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1万元,占8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占7.57%;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占4.34%、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经费、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维护经费、事权划分工作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3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持平,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为0元。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区委编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基础绩效工资纳入预算,2022年未纳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委编办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委编办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区委编办项目预算7万元,已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按照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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