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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1.研究起草本行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我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宣传等活动和体育赛事。

4.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文学艺术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雨城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6.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职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负责做好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管理和督察职责。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

8.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研究和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办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组织全区二级裁判员申报工作,承办三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的授予工作;确认和公布区纪录和青少年纪录;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全区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组织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协管体育彩票销售。

9.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境内外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承担全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酒店、星级农家乐等的指导、推荐、评定和复核等工作责任;承担全区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审核、申报旅行社。配合做好金熊猫旅游标准推广应用。

10.指导做好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发展本地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等。

11.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拟订市场发展规划,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2.配合做好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配合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4.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5.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责任。

16.领导和管理区本级下属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2022年重点工作

1.做好科学规划。高质量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督促景区、文体场馆、文化营业性场所等文旅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日常和应急监测,吸取总结疫情防控经验,补足短板漏洞,加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

 

3.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着力点,持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指导草坝垃圾焚烧站3A级景区打造,指导以碧峰峡5A名片为基础组建的文旅融合发展联盟发挥联合发展作用,助推文旅项目落地,进一步丰富雨城旅游产品,提升雨城旅游形象。

4.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对基层文化阵地的开放管理指导,加大对区级文化阵地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推进民生工程,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深挖特色文化,推出一批本土优秀文艺作品。围绕“我们的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5.健全现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高清雨城智慧广电”建设,提升地面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等传播体系保障能力和水平,创建四川省智慧广电实验区。

6.加快体育强区建设。进一步改善提升体育健身场地基础设施条件,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雨城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培育体育产业,积极申办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推动文化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雅安市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公开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雅安市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文体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文体旅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56.6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5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文体旅2022年收入预算55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6.6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文体旅2022年支出预算55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65万元,占71.44%;项目支出158.98万元,占28.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体旅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6.6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5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6.6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体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6.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79万元,占8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4万元,占7.18%;卫生健康支出28.33万元,占5.09%;住房保障支出29.54万元,占5.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23.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有关方面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7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执法经费、雅安广电中心运行维护费、农村文化建设配套资金、雨城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资源免费开放等项目支出,以及局机关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博物馆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等项目以外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2131工程补助及公益电影放映专项经费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1.8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广播站经费、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运行维护经费以及周公山广播电视发射台运行维护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有关人员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有关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9.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9.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2.09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体旅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8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但由于工作需要,我局保有特种用车2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巡及检查,所以产生运行维护费用。

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用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和广电、灾后恢复重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09万元,比2021年预算60.03万元减少7.94万元,减少13.2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车辆,均为租用。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博物馆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以及下属单位雨城区文物管理所在人员、日常公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有关方面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 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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