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开项目主要信息,本项目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选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刘杨村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计划建设年出栏30000头育肥猪的现代化养殖基地,占地面积约83亩。项目拟建设标准化猪舍、生产管理用房、兽医室等配套设施,引进先进养殖设备与管理技术,打造高效、环保、安全的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雅安八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刘杨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18710503
环评机构名称:四川时实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03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8683855659
(1)公众意见的内容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公众的意见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