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4-03-04 0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1)负责中心城区510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含降尘、洒水、机械化清扫部分)工作。

(2)负责中心城区、近郊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日清运生活垃圾量约245吨;负责中心城区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日清运大件垃圾量约20吨。

(3)负责雅安市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包括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在线监测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

(4)负责“一江三河”城区段的河道保洁和中心城区50座公厕管理。

(5)负责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6)负责2022年事权下划后,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具体包含5个公园(张家山、熊猫绿岛、滨江绿廊、金凤山、桃花岛)、中心城区140.34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及165棵古树名木和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7)目前,已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为:中心城区50座公厕管理、“一江三河”河道保洁管理、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维服务、渗滤液在线监测服务、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自负盈亏模式)、4个公园(熊猫绿岛公园、滨江文化绿廊公园、桃花岛公园、金凤山公园)的管护和30.86万平方米绿地管护,共7个项目。

2、机构人员情况:

雨城区环卫处机构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规格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为28人,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现有在编职工21人。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区环卫处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内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严起来,推进作风建设,引领党员同志和广大环卫职工继续发扬环卫精神,切实从实际行动上做好“转”和“树”。

2、整体提升环卫、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在环卫园林精细化管理方面下功夫,并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不断完善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体制,打造一体化运行管理新模式,实现清扫、清运、园林管护作业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运行。推进精细化往纵深发展,确保日常清运作业顺畅、有序,为现代化新雨城建设贡献环卫力量。

3、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持续推进优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体系建设。一是分类投放方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络,落实日常宣传、管理、督导工作,坚决做好桶边督导和源头分类。二是分类收集方面,优化垃圾分类收运模式,加强重点小区、公共机构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的上门收运工作力度。三是分类收运方面,按照定人、定车、定时、定范围的方式开展收运工作。四是末端处置方面,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原则,结合现有基础设施情况,有效提升资源化利用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城区环卫处为雨城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企业有雅安市垃圾处理场(包括垃圾处理填埋场及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环卫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环卫处2024年收支总预算3290.6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3310.53万元,减少19.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福利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环卫处2024年收入预算329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0.6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环卫处2024年支出预算32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65万元,占8.8%;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9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90.6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福利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0.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2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环卫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90.65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数3310.53万元减少19.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福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2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19.39万元,占0.59%;城乡社区支出3221.54万元,占97.9%;住房保障支出17.4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集中缴纳职工当年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3221.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环卫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暂未安排年初部门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单位车改完成后暂无公务用车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环卫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万元,比2023年预算23万元,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人数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24环卫处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环卫处共有车辆74辆,其中,环卫特种作业车辆7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环卫处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及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English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1-2015 www.yay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 联系电话:0835—2820828
备案号:蜀ICP备1801443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2000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