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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2-27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创新“三进工作”,服务中心大局。一是法治服务进景区。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文旅行动,在碧峰峡、海子山、周公山等建立景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游客提供精准化、集成化、一站式的司法便民服务,助力2024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二是规范执法进镇街。高质量推进镇街有效承接赋权事项,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和漫画手册,明确“一套标准”“一个公式”,让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乡村振兴。三是“枫桥经验”进雨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省市“枫桥式”司法所、“枫调雨顺”人民调解等新时代“枫桥经验”雨城实践的集成化品牌打造,推进雨城司法行政工作系列化,系列工作差异化,差异工作特色化,特色工作品牌化,护航平安雨城。

2.争创“三项示范”,引领法治雨城。一是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建设“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点点通’操作平台”,强化执法部门协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数智治理。二是争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市区共建民法典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特色主题法治文化阵地,欣赏美景的同时感受民法典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魅力。三是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着力夯实城乡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3.建设“三个中心”,夯实工作基础。按照部、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一是建设部级“社区智慧矫正中心”,积极协调场地,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建成“三区十八室”并通过验收;二是打造标杆式“规范化行政复议场所”,建成“三区六室”,积极争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省试点,夯实行政复议基础。三是推进“法律援助中心”功能提升,把法律援助中心建成维护权益、普及法律、化解矛盾的集成化“一站式”服务窗口,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4.抓实“三项工程”,突出为民实效。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三项工程,带动全局工作破题发展。一是实施机关党建领航工程。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常态化推进“四联四建”活动,培育党建品牌,带动党组织全面过硬。通过理论学习、基层实训、上挂锻炼不断加强机关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实施人民调解廉洁工程。亮剑“蝇贪蚁腐”,加大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调解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群众的获得感被啃食。规范人民调解案件的培训、申报、办理、审核、经费拨付流程,让群众在调解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三是实施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服务和监管,增强法律工作者社会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有效法律供给。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雨城区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67.6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是存在上年结转资金53.8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86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3.83万元,占93.8%;上年结转53.86万元,占比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86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83万元,占92.9%;项目支出61.86万元,占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7.6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是存在上年结转资金53.8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813.83万元、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9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3.83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9.14万元增加64.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40.95万元,占比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7万元,占比10.9%;卫生健康支出38.64万元,占比4.7%;住房保障支出45.87万,占比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93.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9.3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1.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7.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5.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的相关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5.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

(一)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的0.18万元预算增加0.04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我局厉行节约,用车严格审批。单位现有执勤执法车2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用于2辆执勤执法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及维稳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司法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6.12万元,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雨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司法局共有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区司法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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