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实施依据 | 检查内容及检查要求 | 检查方式(检查类型) | 检查 | 承办机构 | 联合部门 | 拟检查时间 | |
法律效力位阶 | 依据内容 |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农产品生产、经营、收储、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规定,确定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生产经营情况。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7月 |
2 | 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 地理标志使用对象 | 部门规章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内容: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包括地理标志核准情况;包装标识;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7月 |
3 |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监督检查 |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对象 | 部门规章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 检查内容: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检查。包括绿色食品核准情况;包装标识;绿色标志使用情况;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7月 |
4 | 对农作物种子(含草种)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第一款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 检查内容:对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月 |
5 |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企业及个人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 | 检查内容: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动物防疫情况;生产经营场地、无害化处置、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8月 |
6 | 农药监督抽查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 检查内容:对农药经营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农药登记、购销台账、农药标识标签;安全生产等。抽检农药产品质量。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月 |
7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 生产或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 | 行政法规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检查内容: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情况;转基因原料保存;产品转基因标识等。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月 |
8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抽查检查 | 从事农用机械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行政法规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检查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检查农业机械维修者的资质、维修设备、维修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9月 |
9 |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 部门规章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 | 检查内容: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场地、设施、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培训档案;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9月 |
10 | 兽药监督抽查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者 | 行政法规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 检查内容:对兽药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产品审批、购销台账、标识标签;产品质量;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雨城区应急管理局 | 8月 |
11 | 渔业及渔业船舶监督检查 | 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渔业船舶拥有者、使用者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检查内容: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11月 |
12 | 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抽查检查 | 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及个人。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 检查内容: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月 |
13 | 植物检疫抽查检查 | 种子、苗木和其他材料等繁育、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 行政法规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 检查内容:对植物检疫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植物检疫证书、生产记录、生产基地、存放场所;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