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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2-01-19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信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依照《信访条例》规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向来信来访群众宣传、解释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促进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合情合理解决。

3.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4.负责落实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信访事项,向各乡镇、街道(新区),区级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6.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区信访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抓好信访业务办理,从源头减少增量。按照《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镇(街道)的信访稳定属地责任。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全面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将信访工作主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落实信访代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通过在村、社区动信访代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切实推行依法逐级走访有效落实。

2、以区级领导接访工作为契机,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对账销号。用好区级领导驻信访接待中心坐班接访平台,对区级领导接访件实行清单管理,一对一挂牌“发点球”交办承办单位,落实包案领导限时化解,推进共性问题“清仓见底”、个性问题“对账销号”。延伸落实好区级部门、镇(街)负责人坐班接访制度。上下联动,形成立体化解合力,从制度上推动责任单位、责任人主动作为,凝聚全方位解决问题的动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按照人岗相适、能岗相适的原则,把信访干部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对全区信访干部培养,及时补充调整信访干部,实施选派年轻干部到信访一线培养锻炼计划。定期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或专题性讲座,及时有效地为信访干部“充电”,采取跟班学习、现场处理等形式,增强和提升信访干部的实战能力。夯实信访基础业务,针对信访业务中的来访、来信、网投、领导信箱等基础业务,加大各类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的培训,着力提升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雨城信访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雨城区信访接待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信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73.21万元,比2021预算收支总数减少5.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17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1万元,占82.6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占17.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信访局2022年支出预算1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1万元,占82.68%;项目支出30万元,占17.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2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2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5.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9万元,占6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万元,占8.45%;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占4.94%;住房保障支出10.64万元,占6.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万元。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2022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2022年我局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持平。

单位现有委托管理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信访业务指导、信访督查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0万元,比2021减少1.32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区信访局项目预算30万元,已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区信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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