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两轮电动的进行售前管理的建议》(第113号建议)收悉,经商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两轮电动车进行售前管理的问题
依照职能职责,我局从2024年2月28日率先启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抓手,结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抓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组织召开电动车经营户集体约谈会或标准宣贯会。2024年5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电动车经营户集体约谈会,雨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雅安市交警一、二、三大队、雨城辖区48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参会。2024年7月16日,我局组织20家经营户参加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2025年3月21日,我局再次组织召开电动车经营户集体约谈会,全区52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参会,会议组织学习了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及相关法律法规。各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经营户开展普法宣传。
二是印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链条整治行动。我局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雨市监笺〔2024〕45号)等电动自行车整治相关文件10份。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底数,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当前有电动自行车经营户57户。2024年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共抽取8批次,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1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不合格;配合开展省级监督抽查,抽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4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对于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我局均已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违法案件19件。
三是邀请专家开展执法检查。2024年10月21日,我局邀请有关检测机构专家,组成专家和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是建立联席机制,加强部门协作。2024年11月13日,我局会同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五是广泛开展宣传。我局通过掌上雨城发布《关于转发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清单的通告》等消费提示6条;在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门店张贴《事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这份购车指南请收好》消费提示68份;在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微信群发送《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等宣传、警示、培训链接共31条;开展重点宣传活动2次;将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前期已开展工作,我局将会同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
队持续做好电动车售前管理工作。一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我局将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大力宣贯标准,要求经营户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同时,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出厂应随车配备符合GB 81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我局也将督促经营户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销售。二是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销货台账,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
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售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