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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 2023-02-10 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公民民族成份确认和变更事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涉藏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台工作的有关指示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区对台工作的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台事务,负责我区同台湾有关社会团体重大交流交往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负责我区对台重要人士的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工作。

(13)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4)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区侨务、区台湾事务工作。指导区归侨侨眷联合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统战部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依托党校、社会主义学校、新媒体等平台资源,采取座谈会、宣讲会、专题辅导、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学深学细新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全省市县党委统战部部长培训班会议精神,围绕“和谐统战、活力统战、有为统战”的工作要求,把准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方向和路径。

(2)创新推进基层统战工作提质增效。结合雨城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思路、搭建平台,在已有的创新实践基地和统战品牌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具有雨城特色的统战工作品牌。

(3)加大党外干部、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宗干部等的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区委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安排党外干部培训1-2期,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开展民宗干部专题培训,提升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

(4)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完成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申创工作,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申报;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助力边销茶企业发展,构建和谐民族走廊。依法管理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宗教场所管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城区委统战部包含统战部和民宗局二个部门,下设办公室、党派和非公经济工作股、民宗工作股和台侨工作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233.7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和 创建全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233.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2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2万元,占95.72%;项目支出10万元,占4.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7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创建全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创建全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20万元,占8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11.45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 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其他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 其他交通费用、 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一)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在本着不增加“三公”经费开支的原则,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三)2023年统战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增加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统战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统战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价值5.7万元,无公务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项目经费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开展其他统战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党外干部培训费、对外联络平台建设经费、维稳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开展其他统战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党外干部培训费、对外联络平台建设经费、维稳工作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其他就业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集中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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