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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3-02-07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1)负责中心城区510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含降尘、洒水、机械化清扫部分)工作。

(2)负责中心城区、近郊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日清运生活垃圾量约245吨;负责中心城区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日清运大件垃圾量约20吨。

(3)负责雅安市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包括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在线监测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

(4)负责“一江三河”城区段的河道保洁和中心城区50座公厕管理。

(5)负责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6)负责2022年事权下划后,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具体包含5个公园(张家山、熊猫绿岛、滨江绿廊、金凤山、桃花岛)、中心城区140.34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及165棵古树名木和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7)目前,已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为:中心城区50座公厕管理、“一江三河”河道保洁管理、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维服务、渗滤液在线监测服务、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自负盈亏模式)、4个公园(熊猫绿岛公园、滨江文化绿廊公园、桃花岛公园、金凤山公园)的管护和30.86万平方米绿地管护,共7个项目。

2、机构人员情况

雨城区环卫处机构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规格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为28人,处长1名、副处长2名现有在编职工23人。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2、持续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好日常道路保洁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压实保洁责任,提高道路保洁效率与效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考虑清扫人员老龄化问题,协调落实相关资金保障,尽最大力量减少人员老龄化。加强内部管理,以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确保环卫作业水平不断提升。

3、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分类后端处置项目建设。一是配合市住建局做好雅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工作。二是配合区住建局做好餐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工作。

4、统筹推进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一是继续配合规划和建设等部门在大兴街道、城后坝等区域修建垃圾中转站。二是为确保河北中转站正常运行,积极与区发改局对接力争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包装项目进行维修、改造。

5、持续做好园林管护及资产移交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公园、绿地管护单位的巡查和考核力度,并督促各服务企业做好辖区内花草树木的修剪、养护以及秋冬季品种的更换和景观设计美化工作。二是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完成园林资产移交工作。三是按照《古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古树死亡销号工作。

6、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设备、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做好废弃口罩、医疗废弃物、居家隔离垃圾和隔离点的污水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城区环卫处为雨城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企业有雅安市垃圾处理场(包括垃圾处理填埋场及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环卫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环卫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3310.5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3213.2万元增加9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环卫处2023年收入预算331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0.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环卫处2023年支出预算331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53万元,占9.4%;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9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0.5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0.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4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环卫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0.53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数3213.2万元增加9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6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20.13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3245.04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集中缴纳职工当年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3245.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环卫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暂未安排年初部门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单位车改完成后暂无公务用车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卫处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环卫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万元,比2022年预算20万元,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人数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3环卫处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环卫处共有车辆84辆,其中,环卫特种作业车辆8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环卫处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及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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