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雨城区教育局职能简介
1.根据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雨城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划和速度,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规范教育收费,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基建投资、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
4.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负责外来务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受权负责教育督导评估。
5.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制定的各级各类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各类教育的关系。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考试工作,管理高中、初中、小学阶段学籍和核发证书的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报到和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育干部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训;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送、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及教师晋级、调配、奖惩等工作。
8.管理下属学校和事业单位,考查、审批、任免所属股所级干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选配副科级以上干部,指导各种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开展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舆论监督;负责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工作,指导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
(1)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4)加强民办教育的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寄宿制学校管理,强化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二)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重点工作
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是在供给“优质资源”上下功夫。统筹学校新建、改扩建、撤并等工作,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启动雅安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雨城区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雨城区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开展实验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和雨城区第八中学食堂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在夯实“发展基础”上下功夫。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品质发展,培育各学段的品牌特色学校。实施“名校+”工程,雨城二中争创省一级示范性高中,集团化办学提档升级,让优质教育资源跨校、跨区域、跨学段、跨性质流动。依托“学区制管理”,“校联体”网络,城乡学校结对发展,高效共享课程、教研、评价、资源等,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是在培育“名优队伍”上下功夫。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载体,构建名师名校长“选、培、管、用”四位一体梯度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头雁”名优教师力量,积极开展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优秀教师区域密度,壮大名优教师队伍。加强成渝双城经济“10+20”研训共同体建设,通过辐射引领带动成长一批教师,在教研、科研、专业素养等方面不断促进教师发展。加强与四川民族学院等高校的战略合作,搭建教育协作平台,深化优质资源的深度融合,助推雨城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44个,其中:直属管理单位1个,为雨城区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中心,学校 43所(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幼儿园9所,小学25所,初中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雨城区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数36708.49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数40797.27万元降低11.14%。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67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35.27万元,占89.45%。事业收入为833.21万元, 占2.27%。上年结转为3040.01万元,占8.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教育局相应安排2024年预算支出367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0.13万元,占81.56%,项目支出6768.36万元,占18.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75.28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082.9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收入与2023年同口径比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本年上年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35.27万元,上年结转3040.0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237.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5.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835.2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4082.9万元减少了2919.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数增多,人员较上年减少,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学校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教育支出24213.27万元,占7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5.03万元,占16.62%;卫生健康支出2161.27万元,占8.93%;住房保障支出2435.7万元,占1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82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机关各部门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以及单位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生活补助。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7.18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后管站各部门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6.9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如一幼、三幼、实验幼儿园、汉碑幼儿园、草坝新城幼儿园等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区级项目经费、幼儿园公务费等。
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20.87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8.75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4120.14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如田家炳中学、雅安二中等高中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区级高中公用专项经费。
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0.4万元,主要用于:除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以外的教育基本支出和 丧葬费、退休人员活动费、中高考经费及公共卫生服务岗经费等。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327.03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职业高中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中职发展专项经费的列支。
9.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24.55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0.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3万元,主要用于:安防人员经费、学生体检费、集团办学经费以及营养餐食堂人员经费等。
11.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5.58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师培训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方面的支出,以及中高考项目经费等。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教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8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雨城区教育局以及下属二级学校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3.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雨城区教育局以及下属二级学校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18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以及下属二级学校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等。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18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5.44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48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机关事业人员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11.17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学校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5.7万元,主要用于:雨城区教育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机关单位职工以及下属二级单位学校教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40.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5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工伤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 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5万元较2023年0.55万元降低9.09%,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主要原因是:雨城区教育局无出国(境)安排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23年预算0.55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9.09%。
主要用于我局2024年接待上级教育督导等各类检查以及各区县教育同行工作交流等方面。在执行接待时确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较2023年持平。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但由于工作需要,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借用公务用车1辆,产生的运维费用已在其他交通费用中编制。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教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区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84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区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无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教育局所属预算单位所属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雨城区教育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反映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教育局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中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它普通教育(项):指用于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以外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或补助。
(十二)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及其它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校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费附加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用于教育管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以外的教育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了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了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上年结转:反映单位上一年结转的财政资金。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