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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01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简介。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能: 

1.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5.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6.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7.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和信息调研,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区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负责区政府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搞好区政府对内对外接待,为区政府领导服好务。

10.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重点工作。

1.充分利用OA系统,在《公文处理注意事项》《文件流转办理预警机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的通知》等制度的指导下,推进公文处理项目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公文办理质效。

2.大力推“进一扇门、到一个窗、排一次队、办市区两级事”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将为民务实落到实处。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把握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热点,强化分析研判,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

4.严格执行国省市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值班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力度,强化值班检查和现场督导,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根据市区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督查重点,直面短板、揭露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督促各部门、街道和乡镇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6.加强政府系统政策研,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加强调研力度,提出科学建议。

7.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做好区政府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准备、会议通知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有本级机关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府办2024年收支总预算801.2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府办2024年收入预算80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20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府办2024年支出预算8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2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1.20万元, 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府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1.2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33万元,占7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8万元,占12.42%;卫生健康支出35.10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40.29万元,占5.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26.33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府办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6.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区府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区府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44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编外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76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缴纳的编外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0.29万元,主要用于:区府办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1.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独子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1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9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0.24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根据工作需要正常开展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是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是越野车。委托管理车辆10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5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7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区府办乡村振兴、环保整治、防汛抗旱、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府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加0.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府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府办有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是越野车。车辆委托管理车辆10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区府办无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整体目标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府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区府办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府办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区府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区府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府办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区府办用于缴纳单位编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府办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区府办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区府办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区府办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府办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府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区府办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区府办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区府办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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