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规入统意义
服务业企业是我区第三产业的支柱,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服务业企业入库的质和量,对全面如实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效益的提高、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升级的提速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提高服务业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入规入统范围
限额以上批发业
限额以上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业
限额以上餐饮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
三、入规入统条件
(一)限额以上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
(二)限额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
(三)限额以上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
(四)限额以上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按年营业收入2000万、1000万、500万分为三类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