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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10-29 08: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清晰掌握《雅安市雨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核心内容,切实解决群众“资金怎么用、流程怎么走、权益怎么保”的关切,从政策定位、核心内容、保障措施三方面展开解读。

一、政策定位:为何出台《规定》?——破解痛点、锚定目标

(一)出台背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保障住宅“老有所修、危有所治”的“救命钱”,关系千万业主切身利益。此前雨城区存在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不清晰、分摊标准不明确、紧急维修响应慢”等问题:部分小区电梯故障、屋面漏水等紧急问题因资金使用流程烦琐难以及时处置;业主对资金“该用在哪、不该用在哪”认知模糊;少数项目存在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风险。

《规定》以《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为依据,结合雨城区商品房、集资房等住宅实际,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旨在破解“资金沉睡”“使用难”“监管弱”痛点,实现“专款专用、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管理目标。

(二)适用边界与时效

适用范围:覆盖雨城区行政区域内已按规定归集并存入房屋维修资金专户的住宅(含商品房、集资房),仅针对专项维修资金“保修期满后”的使用环节,明确资金专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严禁挪作他用。

时效要求:自2025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若遇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自动衔接最新规定,确保政策时效性与合规性。

二、核心内容:《规定》明确了哪些关键事项?——聚焦实操、清晰指引

(一)管理职责:谁来管、怎么管?

构建“主管部门+基层协助+申请主体”协同管理体系,责任分工清晰可落地:

区住建局:承担核心管理职责,负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备案、资金拨付监督、违规行为查处等,是资金使用的“监管主体”;

街道办/镇政府:配合做好辖区内资金使用的协调、紧急维修现场查勘等工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使用申请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社区居委会可发起申请,解决“谁来牵头办事”的问题,确保群众诉求有渠道对接。

(二)资金使用:用在哪、谁来担、怎么走流程?

1.明确“能花”与“不能花”——划定使用边界

可使用范围: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楼梯、屋顶、户外墙面、共用门厅、楼梯间等业主共有区域;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路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禁止列支情形(四类费用不得使用):

①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维修改造费用(如保修期内的维修);

②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应承担的管线设施维修养护费用;

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维修养护费用;

④人为损坏导致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明确“谁受益、谁负担”——分摊规则公平合理

按受益范围精准分摊,确保“不冤枉一个业主、不遗漏一个责任主体”:

全小区共用设施(如小区路灯、消防系统):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单幢/多幢共用部位(如某幢楼屋顶、单元电梯):对应楼栋/单元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特殊场景:屋面维修由覆盖楼层业主分摊(仅部分业主使用的由使用方分摊);室内共有墙体/楼板维修由相邻业主分摊;未出售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面积分摊。

补充要求:业主账户余额不足需补足,未交存的需补交首期资金,确保资金分摊无缺口。

3.明确“常规+紧急”双流程——兼顾规范与效率

常规使用流程(适用于非紧急维修,如普通屋面防水、路灯更换):①拟订方案:申请人制定维修方案,需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双过半数同意”(即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参与,参与表决的面积/人数过半数同意),公示不少于5日后提交申请;②选定施工单位:5万元以下可自主选择(5户以上业主或业委会同意),5万元-20万元需至少3家企业比选,20万元以上需招标,确保选择公平透明;③审核拨付:区住建局备案通过后,预付不超过50%资金;竣工后凭验收材料拨付剩余资金(超预算10%需重新表决)。

紧急使用流程(适用于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情形,如电梯困人、屋面严重渗漏、消防设施失效等8类情况):①快速确认:申请人报社区、街道办,当日完成现场查勘确认(涉及消防、电梯的需相关部门联合查勘);②紧急拨款:确认后首次拨付不超过50%资金,保障维修快速启动;③竣工结算:验收后凭材料拨付余额,既保效率又保规范。

(三)监督管理:如何确保资金用得规范、透明?

构建“多层监督+责任追究”体系,守护业主“钱袋子”:

第三方监督:5万元以上工程需造价审核,20万元以上工程可引入监理服务,结算审核可委托专业机构,杜绝“虚增工程量、虚报费用”;

公开透明:维修方案、业主表决结果、预结算明细等需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留存影像资料,确保业主“看得见、能监督”;

业主监督:施工过程中组建至少3名业主代表参与的监督小组,核实施工材料、进度与质量,让业主成为“直接监督员”;

责任追究:挪用、骗取资金的,由区住建局追回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形成有力震慑。

三、保障措施:如何确保《规定》落地见效?——化解纠纷、强化支撑

(一)异议处理:业主有疑问怎么办?

建立“解释-复核-救济”三级响应机制:

业主对费用有疑义的,业委会、维修企业需第一时间解释;

解释后仍有疑义的,可委托专业机构复核(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产生重大纠纷的,可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业主权益有救济渠道。

(二)政策支撑:谁来解释、谁来兜底?

区住建局负责《规定》具体解释,及时回应执行中的疑问;

明确各部门联动职责(如紧急维修时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参与查勘),避免“推诿扯皮”;

畅通举报热线(可通过区住建局政务平台查询),接受公众对违规使用资金行为的举报,强化社会监督。

四、政策意义:《规定》实施将带来哪些改变?

对业主而言,资金使用流程更清晰、紧急问题响应更快,让“救命钱”用得放心;对物业公司、业委会而言,有了明确操作指南,避免因流程不熟悉导致办事延误;对政府部门而言,通过细化管理与监督,既能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又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助力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推动雨城区住宅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若需进一步了解《规定》细节,可咨询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35-3588225),或通过雨城区政府官网查阅政策原文(雨府规〔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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