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雅安市雨城区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雅安市雨城区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2-16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民革职能简介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1.本党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2.本党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和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动;

3.本党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为原则,以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为特色,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本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

5.本党履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承担政协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二)区民革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素质

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制定具体详实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区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民革十四大精神 ,强化学习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学以致用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发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亮点工作和先进党员的宣传报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现民革组织和民革党员的成绩和风采。继续做好社科联课题的申报和研讨,发动民革党员中的理论研究者积极申报课题、撰写论文。

2.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凝聚力

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发展新党员,保持民革特色和优势。支持支部活动开展,增强党员活力,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示范支部创建和党员之家建设。积极选拔推荐党员骨干参加民革雅安市委会、区委统战部等单位举办的各类学习和培训。举办新党员和骨干党员培训班。提高“党员之家”使用效率,增强党员归属感。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和调研、讨论活动,提升党员履职能力。深入践行“四新”、“三好”要求,坚持政治引领,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五种能力”,强化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参加基层党支部活动等制度,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着力打造好“讲政治、重团结、干实事”的领导集体。

3.创先争优,提高履职能力

提高社情民意的质和量,发动党员深入走访调研,体察民情,积极撰写社情民意,着力提高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把参政议政工作作为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精心选取主题,注重全员发动,组织集体调研、研讨,群策群力建言献策,以市、区政协大会发言材料的标准高质量撰写调研报告。强化党员中的代表、委员的履职服务。有安排,有督促,有研讨,两会期间及时收集党员提交的提案和意见建议。着眼民生,重点围绕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民主监督。加强参政议政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加强同其他党派的学习和交流,互相促进、不断提高。

4.深化社会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推进现有的社会服务品牌建设,继续开展“中山博爱”系列活动,持续维护新建的“桃李援助活动”、“乡村振兴服务”品牌,争取成都文殊院支持,为品学兼优的困难学子搭建助学桥梁。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广度和宽度,主动将社会责任扛在肩上,在服务社会上有所作为。不断加大对联系的碧峰峡镇名扬村的帮扶力度。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动民革企业家以实际行动助力雨城经济发展。

5.发挥民革特色,扎实推进祖统

面对复杂严峻两岸关系形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为指针,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积极推动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民革中央对台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反“独”促统的基础。加强与雅安市侨联通力协作,充分发挥民革联系广泛优势,加强两岸交流交往,创新推进祖统工作。持续开展关爱抗战老兵、黄埔老人,抗战资料的保护和收集、传承抗战文化等活动,推动祖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民革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民革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民革2023年收支总预算66.5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民革2023年收入预算6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民革2023年支出预算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8万元,占89.49%;项目支出7万元,占10.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5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民革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5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5万元,占8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7.10%;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占5.07%;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5.05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伤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区民革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区民革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区民革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民革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49.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5,主要原因调整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民革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区民革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民革机关及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民革机关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民革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区民革机关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区民革机关用于机关工伤保险费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民革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English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1-2015 www.yay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 联系电话:0835—2820828
备案号:蜀ICP备1801443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2000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