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区殡葬服务相关组织、从业人员:
为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服务合法权益,推进移风易俗,依据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及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现就雨城区殡葬服务相关组织、个人备案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雨城区行政辖区内,除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等法定殡葬服务机构、区民政局殡葬管理在编工作人员以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丧葬用品代购、丧葬礼仪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灵堂搭设、丧葬法事等各类殡葬配套服务活动的市场组织、个体从业人员,均须按本通知要求办理民政备案手续。
二、备案法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备案时限要求
1.存量经营主体: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展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个人,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备案申报(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须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辖区全部存量主体材料收集、资料核对梳理汇总并报送区民政局,全区整体备案工作于2026年7月底前全部办结。
2.新增经营主体:本通知发布后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个人,自开展殡葬服务从业当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申报。
3.备案有效期:备案有效期限为3年;备案期满前30日内,相关组织、个人应当主动申请延续备案,逾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的,原备案自动失效。若后续上级出台专项政策法规对备案时限、有效期作出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备案所需材料
(一)组织备案材料
1.《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1)。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5.《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6.《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项目及明码标价收费标准明细清单》(附件3)。
(二)个人从业者备案材料
1.《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4)。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项目及明码标价收费标准明细清单》(附件3)。
五、备案办理流程
按照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规定,各镇(街道)无独立备案审批权限,仅负责承担材料代收、初步核对、台账建立、宣传引导等辅助职责,完整备案审核、登记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具体流程:
(一)材料申报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个人,携带全套备案材料前往属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受理窗口提交备案资料。
(二)镇街材料收集:各镇(街道)对照材料清单开展资料核对梳理,材料缺失、填报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更正;核验合格后统一建立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台账,汇总全部备案材料。
(三)统一报送区级审核:各镇(街道)于 2026年7月15日前将辖区所有材料齐全的备案材料统一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审核;
(四)区级终审备案登记:区民政局对全部报送材料开展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登记、归档管理,办结相关备案手续。
六、材料受理渠道及咨询方式
(一)材料代收受理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二)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业务咨询电话:0835-2820063。
七、工作分工与管理要求
(一)强化协助履职
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履职清单履行辅助管理职责,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1.全域宣传告知。通过发布通知、微信公众号、入户告知等多渠道全覆盖宣传本通知,确保辖区全部殡葬服务组织、个人知晓备案要求,做到应备尽备。
2.材料收集核验。按时完成辖区存量殡葬从业者资料收集、基础核验,7月15日前汇总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
3.建立动态台账。规范建立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台账,实时更新从业者增减、备案到期、违规经营等信息。
4.常态化教育引导。日常开展殡葬政策、移风易俗宣传,劝导从业者规范经营、抵制丧葬陋习。
(二)规范从业行为
完成备案的殡葬服务组织、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省、市、区殡葬管理各项规定:
1.经营服务项目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违规加价、拆分收费、捆绑消费;
2.严禁以话术诱导群众大操大办丧葬、强迫或变相强迫家属选购殡葬服务、丧葬用品;
3.自觉抵制“薄养厚葬”、大操大办、违规修建超标坟墓、私建活人墓等不良风气,主动宣传“厚养薄葬”文明殡葬新风;
4.严禁倒卖、泄露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背公序良俗、宣扬封建迷信的服务活动。
(三)深化联合监管
区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不定期联合监督检查:
1.对未按规定时限备案、超备案范围开展殡葬服务、违规收费、诱导大操大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
2.违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公示渠道
本通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全区殡葬从业者、群众可自行查阅下载备案登记表、掌握相关备案要求。
附件:1.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3.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项目及明码标价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4.雅安市雨城区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雅安市雨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