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司法局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9-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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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区全面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为切实优化辖区内各司法所工作布局,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今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各司法所优化配置调整。
一、工作推进情况
行政区划调整后,按照“一镇(街)一所”的原则共设立了13个司法所,其中街道司法所5个,镇司法所8个,目前全部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其中青江、河北等9个司法所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青江司法所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全区13个司法所均为股所建制,实施由区司法局管理为主,镇(街道)人民政府协管的管理模式。在各所管辖范围变大的同时,为增强基层司法所服务能力,除在常住人口两万以上的镇(街)配备政法编制的司法助理员2名,其他司法所均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外,经与上级部门沟通,增加11名退伍转业军人到各司法所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保障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有序推进。
2021年我局通过深入调研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场地和人员配置相关问题,出资统一制作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识标牌,强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完成挂牌工作,公共法律服务正常运转,工作更加规范统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域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新视野、新理念来审视变化后的改革发展,努力实现“调适、调顺、调优、调强”改革目标。
一是聚焦机制创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形成“联动机制”,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及时有效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
二是聚焦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圆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为点,辐射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延长法律服务链,全面服务群众,做好群众“贴心人”。
三是聚焦平台建设,打造“3+X”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融入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并创造条件引入相关部门协作,拓宽服务功能和覆盖面,延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