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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青衣江流域部分河段划定为禁渔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3-25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为有效保护青衣江流域的渔业资源,改善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定,经前期调研和初步研究,现拟对青衣江流域部分河段划定为禁渔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意见,诚邀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提出对青衣江流域划定区域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划定范围

青衣江流域禁渔区暂定划定范围为周公河珍稀水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含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青衣江干流西门大桥至大兴二桥河段。禁渔区具体位置、起止点、禁捕管理、垂钓管理规定等详见附件

二、划定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将自然保护区划定为非禁渔区。

2.对青衣江流域划定合理,符合本行政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3.禁渔区河段一经确定,非特殊原因不予更改,保持区域的相对稳定。

三、征求意见时间

时间为2026年41日至2026年430日。

四、反馈方式

信函邮寄: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双创东路66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封注明“禁渔区划定意见”。电子邮件:921971205@qq.com(主题请注明“禁渔区划定意见”)。

联系电话:0835-2237881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提出保护青衣江渔业资源,改善雨城区生态环境的有益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论证,认真梳理研究,作为最终确定禁渔区划定河段的重要参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青衣江流域部分河段划定为禁渔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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