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朝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青江片区设立物业调解中心的建议》(第15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在
为妥善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问题,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并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我局将实施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作。一是优化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依据《雨城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方案》的规定,借鉴司法局司法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模式,向区委组织部发出函件,商请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挑选具备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优秀沟通协调能力的老干部,担任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一职,并邀请区法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专家担任顾问。二是规范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作体系。拟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流程,明确调解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三是强化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宣传推广。通过社区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和意义,提高居民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鼓励居民在遇到物业纠纷时,首选通过调解委员会寻求解决方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四是构建完善的物业纠纷预防体系。携手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业主委员会,共同拟定物业纠纷预防方案,明确各方责任,促进工作协同。定期举行联合会议,对物业纠纷的新动态和新挑战进行分析和评估,迅速实施有效的解决策略。强化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规范其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从根本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