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区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8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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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聪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住宅小区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第9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住宅小区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议。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落实您的建议。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出台《雅安市雨城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试行方案》,建立健全住宅小区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机制,规范建设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二是将充电桩安装纳入区级民生实事实施。2024年建设智慧小区充电桩58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77684万元,区级安排资金15.02316万元。三是积极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社区改造范围,对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条件的老旧社区进行集中配建,其他社区采取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等方式配建公共充电设施。2025年1月,青衣雅苑小区通过“统建统服”模式完成雅安市首例居民充电桩装表接电,安装3台“有序充电”设备。四是开展充电桩安装宣传。通过社区公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充电桩建设的重要性及政策,举办知识讲座和现场演示,提高居民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了解。
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充电需求日益增长,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满足广大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我局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拟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住宅小区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一是严格遵循《“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雅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8—2025年)》等文件规定,全面开展雨城区内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调研。基于调研结果,结合小区规模、入住率、周边充电设施分布等关键因素,制定充电桩安装的详细规划。对于新开发的住宅小区,严格依照《〈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充电设施配置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确保100%的停车位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至少有20%的停车位同步建设充电桩。对于已有的老旧小区,采取“一小区一方案”的定制化策略,逐步实施充电桩的建设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合作,共同推进充电桩建设进程。积极与电力公司、充电桩制造商、新能源汽车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研究充电桩的布局、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充电桩的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携手电力公司制定详尽的电力接入方案,优化电网结构,提升供电质量。探索智能电表和远程监控等技术的应用,实现充电桩用电的精确计量和实时监控。三是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工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用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创新模式,参与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探索与第三方充电服务平台的合作,实现充电桩信息的共享。推动充电桩与社区商业、公共服务等设施的融合,致力于构建智能化充电社区。四是构建并完善充电桩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对充电桩进行安全检测和性能评估,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充电桩可能出现的故障或安全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五是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线上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推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重要性和便捷性,提升公众对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的认知和接受度。组织专家讲座、技术交流会等活动,普及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知识,解答公众疑惑,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循环。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