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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八步镇 发布时间: 2024-02-29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任务

(一)八步镇职能简介

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业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大力实施科技培训和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八步镇2024年重点工作

1、推进现代农业。加强耕地保护,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14728亩以上。以生猪养殖、冷水鱼养殖,林竹、油茶种植为重点,推动生猪、油茶、林竹“支柱性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2、发展绿色工业。围绕全区“一园三区”绿色工业发展布局,探索“双中心+双链条”绿色工业发展思路,以观化村、紫石村两个中心村为载体,逐步形成观化片区以油茶产业为主,紫石片区以林竹产业为主的全油茶、全竹产业链,全力将八步镇打造成全区绿色建材生产供应区。

3、激活现代服务业。依托雅西高速、108国道区位交通优势和辖区红色文化资源,做好文化推介,推动蚂蟥岗战斗遗址红色文化项目包装,持续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4、建设一批基建项目。聚焦农村饮水问题、群众出行难问题,全力争取刘杨村通村公路改造、农村饮水管网改造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谋划一批产业项目。立足八步镇产业振兴实际,积极谋划推动现代化蛋鸡养殖、油茶初加工等一批产业项目,不断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联动带农助农增收。

6、落实一批治理项目。全力争取紫石张家沟、上横水晶坎等地灾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力争在主汛期前治理完成,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扎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形成的生活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8、扎实开展综合治理。持续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整治露天焚烧秸秆、企业有害气体排放等不文明行为。优化水域环境,狠抓河道乱占乱排、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等不安全行为。

9、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巩固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推进“脏、乱、差”现象深入治理,巩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成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处置机制。扎实开展污水治理工作,维护运行好污水处理设施,科学规划生活污水管网和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农村饮水安全水平,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10、抓牢安全生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推进“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常态化抓好生产安全、住房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等安全工作。

11、联动网格管理。探索建立“党员+网格+户主”山区特色网格化联动机制,持续开展防汛减灾、汛期隐患排查、人员转移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防汛、地质灾害、地震、消防、森林防灭火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应急处突和应急救援能力,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促进社会稳定。千方百计落实国家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抓好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多渠道增加公益性岗位。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保护。

13、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办好市区重点民生实事和镇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加快推进八步中心幼儿园建设。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完善观化片区便民服务点功能,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新模式,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关心关爱保障机制,推动“儿童之家”服务常态化、专业化、多样化。

14、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提升,全面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用主流价值引领塑造城市品质。持续开展“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文化公益电影展播和送文化下乡文娱节目展演,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八步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事业单位3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八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八步镇2024年收支总预算1155.1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35.51万元增加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镇干部报酬调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155.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15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49万元,占98.65%,项目支出15.65万元,占1.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5.1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5.51万元增加了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镇干部报酬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33万元、农林水支出25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5.1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5.51万元增加了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镇干部报酬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26万元,占6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4万元,占7.81%;卫生健康支出39.33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258.47万元,占22.38%;住房保障支出44.84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4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政府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人大日常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275.69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5.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乡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8.4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办公费、村组干部误工补贴、体检及保险补贴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8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9.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9.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3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6万元,其中: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车2辆,1辆为轿车,1辆为越野。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下村指导、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步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9.99万元,比2023年预算140.77减少0.78万元,减少0.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八步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八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八步镇人民政府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4年八步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  1155.1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999.5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39.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5.6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人大主席团开展人大日常工作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乡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乡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级办公费、村组干部误工补贴及保险补贴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乡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政府)(项):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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