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而基层作为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其发展困境直接关系到战略落地的成效。笔者自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开展三年驻村工作期间,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院落,亲眼见证了乡村发展的活力与潜力,也深刻感受到人才空心化、资源分配失衡、监管缺位、村民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带来的制约。站在基层视角,唯有直面问题、精准施策,才能破解乡村发展的“困局”,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而当前多数乡村面临“年轻人外出、老年人留守”的空心化困境,劳动力结构失衡直接导致乡村发展缺乏活力。从基层实践来看,破解这一问题不能仅靠“喊口号”,需构建“引得来、育得出、留得住、用得好”的全链条人才机制。
其一,“精准引才”要锚定乡村需求。不同于城市的“广撒网”引才模式,乡村引才需立足自身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避免“盲目抢才”。可针对特色种植、乡村旅游、电商带货等本土需求,定向引进“土专家”“田秀才”和返乡青年。例如,对返乡创业的年轻人给予创业补贴、场地支持,对从事农业技术指导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让人才“来了有奔头、留下有盼头”。
其二,“本土育才”要激活内生潜力。乡村并非“无才可用”,而是缺乏系统培养。可依托村集体经济,开设农业技术培训班、电商实操课程,邀请专家现场教学;同时选拔有潜力的年轻村民到先进村“跟班学习”,学习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经验。此外,还可建立“导师帮带制”,由经验丰富的老党员、老村干部带领年轻村民参与村务管理,逐步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本土人才队伍。
在驻村工作中发现,部分自然禀赋不高的村庄往往面临“资源难争取、项目难落地”的困境,而基础较好的村庄却能获得更多政策倾斜,形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这种“锦上添花”式的资源分配,不仅加剧了乡村发展不平衡,也让薄弱村逐渐失去发展信心。要改变这一现状,需从政策导向、资源投放、考核机制三方面发力。
首先,政策制定要向薄弱村“倾斜”。政府在规划乡村发展项目时,应建立“薄弱村优先”的评估机制,将自然禀赋、经济基础、发展需求作为资源分配的核心依据,而非仅以“见效快、易出彩”为标准。例如,对土地贫瘠、交通不便的村庄,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道路、水利、电力等硬件设施;对缺乏产业基础的村庄,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发展特色种养、手工加工等“短平快”产业,帮助薄弱村“先起步、再发展”。
其次,资源投放要注重“精准滴灌”。为避免“大水漫灌”式的资源分配,通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实地调研,摸清薄弱村的“痛点”“难点”,制定“一村一策”的帮扶方案。例如,针对某村缺乏农产品销售渠道的问题,协调电商平台搭建销售链路,而非简单投入资金;针对某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引入农业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植,而非盲目建设产业园。只有让资源精准对接需求,才能让薄弱村真正受益。
最后,考核机制要突出“均衡发展”。将薄弱村发展成效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改变“唯GDP”“唯项目数量”的考核导向,增加“薄弱村脱贫率”“基础设施改善度”“村民满意度”等指标权重,引导地方政府将更多精力放在补齐乡村发展短板上,而非只关注“亮点村”“示范村”的打造。
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存在“不愿为、不敢为”的尴尬境地:有的因怕担责而“躺平”,有的因考核压力而“避事”,有的因监管缺位而“乱作为”。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激励措施不到位。要激活基层干部的干事热情,需构建“严管+厚爱”的监管激励体系。
一方面,以“精准监管”破除“不敢为”的顾虑。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基层干部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避免“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同时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区分“无意过失”与“故意违纪”,对因探索创新、推动发展而出现的轻微失误,给予容错空间,解除干部“怕出错、不敢干”的思想包袱。此外,还需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栏、线上监督平台等,让干部工作“晒在阳光下”,既防止“乱作为”,也保障“敢作为”。
另一方面,以“正向激励”打消“不愿为”的惰性。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群众口碑”“实绩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避免“唯报表、唯材料”的形式主义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在晋升提拔、评优评先、待遇保障上给予倾斜,让“干得好”的干部“有奔头”。同时,关注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与生活需求,解决他们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让干部“心无旁骛干事业”。
个别村民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对政府信任度不高、认为工作“形式主义”等问题,是乡村振兴面临的“软阻力”。从基层实践来看,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仅靠“说教”,需通过“示范引领、利益联结、情感共鸣”,让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一是以“典型示范”打破思想壁垒。选取村里勤劳致富、积极参与村务的村民作为“榜样”,通过村民大会、微信群等渠道宣传其事迹,让村民看到“靠自己能致富”;同时组织村民到先进村参观学习,亲身感受产业发展、村容整治带来的变化,破除“乡村发展没希望”的消极认知。例如,某村通过培育“养殖能手”,带动10余户村民加入养殖合作社,不仅增加了收入,也让村民逐渐树立了“主动发展”的意识。
二是以“利益联结”增强参与意愿。依托村集体经济,建立“村民入股、按股分红”的利益机制,让村民成为乡村发展的“受益者”。例如,某村将闲置土地整合后发展果园,村民以土地入股,不仅能获得土地租金,还能参与果园管理获得务工收入,年底再享受分红。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让村民意识到“乡村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从而主动参与到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中。
三是以“情感共鸣”重建信任关系。部分村民对政府信任度不高,源于过去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需通过“办实事、解难题”赢得村民信任。例如,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定期走访农户,倾听村民诉求,对村民反映的道路维修、饮水安全等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公示进展;对困难家庭开展精准帮扶,解决其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等实际困难。只有让村民感受到“政府是真心为群众办事”,才能消除隔阂、重建信任,让乡村振兴获得坚实的民心支撑。
乡村振兴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既要直面人才、资源、监管、民心等方面的现实困境,也要立足乡村实际探索破解之道。唯有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以“为民服务”的初心聚民心,才能让乡村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让乡村振兴的蓝图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