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元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碧螺谷停车场的建议》(第13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查看,您建议的碧螺谷停车场地理位置较佳,游客停车后即可溯溪而上前往碧螺谷,但碧螺谷景区目前暂无企业有意愿投资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停车场建设所需的征地及建设费用,除文旅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资金外,暂无其他融资渠道。
目前我局针对此提案开展的工作如下:一是已联络自规局确定拟建停车场地块可用于建设,下一步拟将其划入村庄建设边界。二是积极对接文旅部门,协助包装碧螺谷景区农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类专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