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区级政府性基金公示(森林植被恢复费)

发布单位: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2-04-15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区级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
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征收方式收费标准
森林植被恢复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川财综〔2003〕26号,川财综〔2016〕3号按用地单位占用林地面积征收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English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1-2015 www.yay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 联系电话:0835—2820828
备案号:蜀ICP备1801443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2000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