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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雅安市雨城区精工杨驰美颜发艺时间空间店 | 个体工商户 | 92511802MA64W9P347 | 杨驰 | 身份证 | 51310119******1225 | 雅雨市监处〔2021〕51180221000361号 | 当事人经营过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 | 2021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内的收银服务台右手边布帘门后的仓储间里发现标识名为“伊诺雅系列染发膏INOA”的化妆品,制造商均为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保质期均为三年。上述化妆品合计28盒,产品包装显示均已超出使用期限,且与保质期内的同类化妆品摆放在同一货架上待使用,当事人店长表示上述化妆品为该店所有,用于顾客染发,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拍照取证。我局于2021年8月23日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8月27日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杨驰进行了询问调查。经查明,上述过期的28盒“伊诺雅系列染发膏INOA”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均价为100元/盒,故货值金额为2800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购进票据、上家资质、产品检验报告,但由于经营管理疏忽,未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经营场所内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建立上述化妆品的销售记录台账,无法提供销售记录,当事人负责人表示产品使用前均会向顾客展示,并复核一遍产品有效期,故违法所得为0元。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化妆品:“伊诺雅系列染发膏INOA”共28盒;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0.500000 | 0.280000 | 2021/09/15 | 2099/12/31 | 2022/09/14 |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11601MB15846265 |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11601MB15846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