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用水价格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1-18 19: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等文件规定,为合理补偿供水新增成本,规范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经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听证会等程序,并报区政府批准,决定调整雨城区农村居民用水价格及建立农村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雨城区范围内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抄表到

户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一)阶梯水量及水价标准。

农村居民阶梯水量设置三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制定

第一级,每户每年216立方米及以下,价格为1.54元/立方米,主要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每户每年216至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价格为2.31元/立方米,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4.62元/立方米。

(二)多人口用水定额确定。

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48立方米/户表·年。具体办法由供水企业负责制定

(三)计价周期。

阶梯水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四)阶梯水价水费计收办法。

阶梯水价的水费计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其计算公式为:

居民用水阶梯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售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二级售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售水量

(五)对困难家庭实行优惠。

为体现社会公平,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对民政部门认定的 “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低保人员的居民生活用水按1元/立方米收取,不执行阶梯水价。

三、合表用户水价

对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学校生活用水;医院医疗服务用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养老机构用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用水;市政、消防、环卫、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的1.1倍执行即每立方米为1.69元。

四、建立水利工程供水原水价格、水资源税与自来水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由于原水价格、水资源税动态调整对水价影响较大。每次原水价格、水资源税调整后,若频繁召开听证会调整水价,会造成听证成本的浪费;若不及时调整水价,又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发展。通过本次水价调整建立原水价格、水资源税与自来水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若国家和省、市、区调整原水价格、水资源税,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区政府批准后,供水终端价格同步同幅度调整,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

五、执行时间

2021年8月抄表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以上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2.农村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用水,暂不执行阶梯水价,参照城区价格执行即农村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1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4.06元/立方米。

3.价格调整后,供水企业要及时对价格进行公示,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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