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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援权护劳益 精准助薪解民难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7-31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包工头周某某承接某某小区修缮工程,口头雇佣进城务工人员王某某从事泥水、杂工等劳务作业,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清全部劳务工资。2025年12月,案涉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双方核对工时、结算账务后,周某某确认尚欠王某某劳务工资2.2万元,并亲笔出具书面欠条,明确载明欠款金额、欠款事实及2025年12月底的付款期限。

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所欠劳务工资。王某某多次通过上门沟通、微信催告等方式自行讨薪,均未果。2026年1月,王某某向雅安市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核实,申请人王某某系进城务工人员,本案属于追索劳务报酬纠纷,依照《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务工人员追索劳务报酬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该案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及法定条件,依法指派雨城区河北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宋某具体承办该案。

承办人宋某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对接申请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固定欠条、务工工时记录、讨薪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证实双方劳务关系及欠薪事实、金额。在事实清楚、证据完备的前提下,承办人依法向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案件立案后,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承办人宋某依法出示工资欠条、工时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清晰证实王某某为周某某提供劳务、周某某拖欠劳务工资2.2万元的事实,明确主张被告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案证据真实有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全部举证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经审理,对本案全部证据予以采信,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周某某限期一次性支付王某某劳务工资2.2万元。判决生效后,承办人持续跟进督促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最终全部拖欠工资足额兑付到位,切实为务工人员挽回了经济损失。【案件评析】

本案是彰显本地法律援助惠民特色的典型劳务报酬维权案例。一是法规落地有温度。依照《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务工人员追索劳务报酬案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受理、精准帮扶,切实降低农民工维权门槛。二是基层服务有实效。通过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就近办案,高效化解基层劳务纠纷,依托专业法律服务帮助务工人员依法追回劳动报酬,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三是证据留存至关重要。本案中书面欠条成为认定欠薪事实的核心依据,直接决定了维权成效。该案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兜底法治作用,有力维护了辖区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也为群众理性依法维权提供了良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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