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民政局
关于《关于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提升海子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社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基层治理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关于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天(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欢迎各界单位、市民建言献策,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关于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雨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李芮;手机:18728236088;座机电话:0835-2820311)
附件
关于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
设立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海子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社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基层治理体系,拟在海子山探索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川委办〔2013〕22号)精神,结合海子山旅游度假区实际,制定本设立方案。
一、设立背景与必要性
雨城区望鱼镇海子山社区以世外乡村·海子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为依托,规划建设21个组团(即21个小区),目前,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有1—11组团,占地面积约2.70716平方千米。截至目前,公路、电网、消防站、供水和污水设施以及超市、酒店、餐厅等生活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旺季居民居住集中、数量庞大,对社区公共服务、矛盾调解、治安维护、文化建设等需求日益迫切。
当前,海子山辖区各类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工作缺乏专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推进,导致居民诉求反映渠道不够畅通、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不够规范、便民服务不够精准。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搭建政府与居民沟通的桥梁,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提升辖区治理效能,营造和谐稳定、宜居宜业的社区环境,设立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十分必要。
二、设立原则
(一)党建引领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支持和保障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设立流程、明确职责边界、完善选举程序,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工作合法合规、程序严谨、公开透明,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便民利民原则
结合辖区居民居住状况、地理区位、公共服务资源分布等实际,科学划分社区管辖范围,确保管辖区域清晰、服务半径合理,便于居民参与社区事务、享受社区服务,便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实事求是原则
立足海子山社区人口规模、居民结构特点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社区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够高效运转、切实发挥作用。
(五)民主协商原则
广泛征求辖区居民、驻点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意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让群众成为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设立条件
(一)地域清晰
海子山社区管辖范围明确,以现有建成小区为基础,以道路、河流等自然地理边界为依托,图形简单完整。海子山社区管辖范围经实地踏勘、测绘:东起J140号坐标(一组团入口处),南至J236号坐标(孔雀园停车场附近),西至J388号坐标(公路与山脊结合部),北至J71号坐标(公路三岔路口附近),今后根据发展适时扩展社区管辖范围。
(二)规模适度
目前经统计,辖区已入住约2000户,实际居住人口6300余人(其中常住人口4800余人,季节性旅居人口1500余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一般在一千户至三千户的范围内设立”的规定,人口规模适中,便于开展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工作。按高、低层住宅区,合理划分管理范围,确保管理服务全覆盖。
(三)配套齐全
落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选址位于辖区中心区域、交通便利,规划建设办公用房、便民服务大厅、调解室、文化活动大厅等功能区域。目前社区范围内已配套建设医院、超市、酒店、餐厅、消防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具备开展社区服务的基础条件。
(四)人员保障
按照“精简高效、按需配备”的原则,结合海子山社区现状,初步拟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社区工作者初步配备4名,确保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备开展社区工作的专业能力。同时,积极吸纳党员、退役军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等加入社区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五)名称规范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社区名称定为“雅安市雨城区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够体现社区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组织架构
1.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成员可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可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党组织成员可交叉任职。
2.设立下属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等下属委员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在居民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3.居民小组:根据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划分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由住户组成,居民小组组长由居民小组从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按每二十户至五十户推选一人产生,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居民代表向所在居民小组负责,接受居民监督。
4.综治网格:按照网格划分要求,采取一个组团为一个网格,商业街区划分专属网格,每个网格由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网格员。
5.居务监督委员会:设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民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其成员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或者社区工作者中推选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向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可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
(二)主要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和推动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导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倡导良好社会风俗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2.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关心关爱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困难居民等,解决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协助处理信访事项和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4.协助望鱼镇党委、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5.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协助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助调解物业纠纷。
6.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征兵、户籍、社保、医保、计生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接受居民监督;组织开展居民民主评议,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8.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开展符合本社区实际的其他工作。
五、设立流程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6年4月10日—5月14日)
1.成立筹备工作组:在区委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由望鱼镇人民政府牵头,晏场镇人民政府配合,联合辖区派出所、区级相关部门,居民代表等,成立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筹备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统筹推进设立海子山社区各项工作。
2.开展调研摸底:筹备工作组深入辖区开展全面调研,摸清辖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公共服务设施等基本情况,梳理居民诉求和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工作报告。
3.拟定方案:结合调研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方案》,明确设立条件、管辖范围、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步骤等内容,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
(二)征求意见阶段(2026年5月15日—6月17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线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社会组织等广泛征求对设立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方案的意见建议,确保意见征求全覆盖、无遗漏。
2.意见汇总梳理:筹备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析,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及时融入方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3.方案完善报批:根据意见征求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设立方案,经望鱼镇党委研究审议后,向区民政局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收到材料后转区委社工部审核,区委社工部审核通过后,由区民政局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6年7月1日—7月8日)
1.宣传动员: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入户宣讲、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宣传设立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设立流程、选举要求等内容,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政策解读:筹备工作组针对居民关心的社区管辖范围、工作人员配备、服务内容、选举流程等问题,开展政策解读,解答居民疑问,消除居民顾虑,营造“人人关心社区、人人参与社区”的良好氛围。
(四)正式挂牌与规范运行阶段(2026年7月9日—7月15日)
1.正式挂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批同意后,对社区进行正式挂牌成立,明确社区办公时间、服务电话等,方便居民办事。
2.健全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议事规则、居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规范社区工作运行。
3.开展工作:正式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矛盾调解、治安维护、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居民诉求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切实为居民办实事、解难题,推动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回头检视阶段(2026年7月16日—7月30日)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工作结束后,筹备工作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挖掘工作亮点,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工作总结报区级相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望鱼镇党委政府、晏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公安、财政、卫健、林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设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社区党组织同步筹建,确保党组织领导贯穿社区建设全过程。
(二)经费保障
由区财政局提供成立社区的资金保障用于调研摸底、宣传发动、组织选举、办公设施配备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按照相关标准落实工作经费、人员薪酬、办公经费等。保障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经费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接受居民监督和审计。
(三)阵地保障
协调相关部门、开发商等,落实社区办公场所和综合服务设施,按照300平方米的基本标准完善办公区域、便民服务大厅、活动场所等功能布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为社区开展工作和居民参与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便捷度。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人员要充分认识设立望鱼镇海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保障居民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配合、密切协作,确保设立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
筹备工作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设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群众路线
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居民成为社区设立和建设的主体,确保社区工作符合群众需求、得到群众认可。
(四)注重工作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避免形式主义,聚焦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和设立工作,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能够快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提升辖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社区设立的意义、政策和工作进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居民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附件:1.关于望鱼镇海子山社区管辖范围坐标及界线走向说明
2.雅安市雨城区望鱼镇海子山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附件1
关于望鱼镇海子山社区管辖范围坐标
及界线走向说明
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结合测绘单位提供的影像(矢量)图资料,现将海子山社区目前管辖范围界线按十六方位走向标绘在1∶1万地形图上,供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西北面:界线从1号坐标起沿海子山景区公路(以下简称:公路)向东至7号坐标止,界线长56.03米;从7号坐标起沿公路向东偏东南至12号坐标止,界线长72.76米;从12号坐标起沿公路向东北至16号坐标止,界线长30.22米;从16号坐标起沿公路向东偏东南至23号坐标止,界线长110.55米;从23号坐标起沿公路向北至29号坐标止,界线长59.92米;从29号坐标起沿公路向东至32号坐标止,界线长42.69米;从32号坐标起沿公路向北至39号坐标止,界线长75.5米;从39号坐标起沿公路转向东至50号坐标止,界线长251.95米;从50号坐标起沿公路转向东偏东南至58号坐标止,界线长227.9米;从58号坐标起沿山碥转向北至63号坐标止,界线长68.21米;从63号坐标起沿山碥转向北偏西北、转向北至71号坐标止,界线长97.37米。
北面:界线从71号坐标起沿山碥转向东偏东南至76号坐标止,界线长88.19米;从76号坐标起沿山碥转向东至80号坐标止,界线长73.17米;从80号坐标起转向东南过公路至83号坐标止,界线长101.64米;从83号坐标起转向南至84号坐标止,界线长81.31米;从84号坐标起沿公路向东至119号坐标止,界线长1300.79米;从119号坐标起沿山脊转向南至128号坐标止,界线长184.5米;从128号坐标起沿山脊转向东至135号坐标止,界线长86.44米;从135号坐标起沿山脊向东偏东南至136号坐标止,界线长118.16米;从136号坐标起转向东至138号坐标止,界线长103.28米;从138号坐标起转向东南至140号坐标止,界线长95.61米。
东面:界线从140号坐标起转向南沿山脊至157号坐标止,界线长259.63米;从157号坐标起转向北偏西北沿山碥至161号坐标止,界线长337.8米;从161号坐标起转向南偏西南沿山脊至165号坐标止,界线长106.47米;从165号坐标起转向西北沿山碥至167号坐标止,界线长172.32米;从167号坐标起转向西南沿山脊至191号坐标止,界线长647.82米;从191号坐标起转向西北沿山脊至199号坐标止,界线长249.04米,从199号坐标起转向西南沿山脊至201号坐标止,界线长87.83米;从201号坐标起转东偏东南沿公路至225号坐标止,界线长814.65米;从225号坐标起转向西沿山碥至236号坐标止,界线长260.12米。
南面:界线从236号坐标起转向北沿山脊至242号坐标止,界线长171.16米;从242号坐标起转向西沿山脊至250号坐标止,界线长231.22米;从250号坐标起转向西偏西北沿长春沟山脊上行至348号坐标止,界线长918.58米;从348号坐标起转向西北沿山脊至356号坐标止,界线长122.78米;从356号坐标起转向北偏东北沿山脊至357号坐标止,界线长129.86米;从357号坐标起转向北沿山脊沿公路至377号坐标止,界线长501.6米;从377号坐标起转向西北沿公路至388号坐标止,界线长356.89米。
西面:界线从388号坐标起转向北偏东北沿山脊至400号坐标止,界线长140.55米;从400号坐标起转向东北沿山脊至460号坐标止,界线长563.92米;从460号坐标起转向北至484号坐标止,界线长133.22米;从484号坐标起转向西沿山脊至495号坐标止,界线长65.67米;从495号坐标起转向北偏西北至523号坐标止,界线长133.71米;从523号坐标起转向西沿山脊至588号坐标止,界线长353.21米;从588号坐标起转向北沿山碥至604号坐标止,界线长91.68米;从604号坐标起转向西沿山碥至606号坐标止,界线长114.8米;从606号坐标起转向北偏西北沿山脊、公路至627号坐标与1号坐标相接,界线长328.26米。
海子山社区管辖范围:东起140号坐标(一组团入口处),南至236号坐标(孔雀园停车场附近),西至388号坐标(公路与山脊结合部),北至71号坐标(公路三岔路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