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雨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建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良军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王述蓉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邱 特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蒋福刚 区政府办主任
林 琪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 力 区法院审委会专委
林 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聪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 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李 艳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卢泽陆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晓玲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晓波 区财政局局长
曾 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袁敬雄 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刘 勇 区教育局局长
陈 艳 区司法局局长
曹玉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琼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帆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雅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 均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张世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昆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 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田 莉 区统计局局长
徐 颖 区医保局局长
杨 康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郑 雪 区民政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刘年蓉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高海敏 团区委书记
王 喻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杨 波 区残联理事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林琪兼任,副主任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