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研究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监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的维护。拨规定负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监管、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七次、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及区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科学谋划,对外协调推进过境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对内加强联网路、产业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交通强区,全力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紧抓项目建设。(1)继续配合市上协调推进省道104线姚桥至草坝段、成雅高速公路金鸡关互通、茶地坎码头渡改桥等重大项目建设。(2)配合推进川藏铁路配套公路、雅眉乐自城际铁路、荥峨高速公路建设。(3)积极推动北郊至碧峰峡、大峨嵋(峨眉山—瓦屋山—周公山)生态文化旅游线、大熊猫生态旅游西环线(四姑娘山—宝兴—碧峰峡)等山地轨道交通建设。(4)编制2021年度乡村振兴交通建设计划,持续巩固贫困村通行条件。(5)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积极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6)按照雨城区“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实施,不断完善辖区内交通路网结构。
2、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继续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部署,始终坚持“内控外防”不动摇,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防护措施,巩固防控成果,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战的准备。
3、提升行业管理能力。(1)继续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建立覆盖区、镇(街道)、村三级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2)抓好道路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货运企业及货运站场监管、规范二类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管;做好新车入户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继续开展全区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重点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开展跟踪考核和安全检查,多举措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3)抓好水上运输管理。督促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全区水域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防预控能力,加快动推进渡改桥工作。(4)抓好行业环境保护。继续推进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
4、切实抓好交通安全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重中之重常抓不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重点做好安全度汛及地灾治理工作,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整顿,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5、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城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雨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雨城区地方海事处、雨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雨城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另外,雨城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是编制部门核定属于独立的单位,但其财务不独立核算,其财务归入区交通运输局机关统一核算,其预算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负责填报。
雨城区交通运输局总编制224名,其中行政编制65名,其他事业编制159名。在职人员总数148人,其中行政人员56人,其他事业人员9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359.82万元,比2020年收支总预算10426.62减少5066.8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入预算5359.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35.93万元,占67.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3.89万元,占32.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支出预算53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4万元,占30.77%;项目支出3710.42万元,占69.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59.8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5.13增加464.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3.8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5.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7.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3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3.8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782.41减少58.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1万元,占12.06%;卫生健康支出125.31万元,占7.27%;交通运输支出1273.71万元,占73.89%;住房保障支出116.96万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5.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工伤保险补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1.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678.61万元,主要用于:养路段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76万元,主要用于:质检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97.10万元,主要用于:运管所和路政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1.77万元,主要用于:海事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海事安全工作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9.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没有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8万元,用于10辆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公路养护管理、公路双超治理、道路运输管理、水上运输管理、“四好农村路”及“交通通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9.26万元,比2020年预算198.14万元减少5.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交通运输局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的工伤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养路段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质检站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运管所和路政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