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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5-06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法院职能简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3.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资装备。

9.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投身全新挑战。全力投入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惩涉疫情犯罪,制定出台工作措施32项,牵头起草法检公《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协助6个社区、2个大院开展防控工作。助推经济社会恢复发展,院庭长带队深入辖区重点项目、企业近30次,提供法律指导和建议。推广“无接触式”诉讼服务,通过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案件2598件,接受电话咨询3500余件(次)。强化战疫”宣传引导,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报道43期,阅读量近2万次。迅速投入抗洪抢险。第一时间成立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带头参加党员突击队,先后派出干警近300人次,奔赴草坝镇、多营镇开展灾后清淤

2.投身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工作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出台《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服务措施10条。在雅安太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挂牌“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联系点”。走进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基地、草坝工业园区、雅安茶厂等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及时提供企业法律所需。组织邀请企业界人大代表及商会代表近百人次旁听庭审。

3.投身全区重点工作。积极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深入帮扶望鱼镇望鱼村,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资金200余万元,推进完成2.8公里村道硬化,开展全覆盖走访150余次,切实推进法治扶贫,确保物质和精神双脱贫。积极参与“双创”工作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先后组织党员志愿者逾700人(次)协助联包帮大院开展文明劝导、病媒生物整治等。分别被市、区两级爱卫办表彰为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全力支持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人员联审工作,查询相关人员信息近3000条(次)。

4.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建设平安雨城。受理刑事案件284件,审结280件458人,依法决定逮捕1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审结“八大重罪”犯罪案件34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件7人。快审快判了天全县原副县长黄某、蜀天公司原董事王某某受贿等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理张某犯运输毒品罪等36起涉毒案件,严惩犯罪分子52人。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4件。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4件。

5.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建设和谐雨城。受理民商事案件3407件,审结3382件。加强涉及重点项目案件的协调工作,慎重审理涉重点企业、重大标的案件。依法审理了涉雅安火车站、碧峰峡路改造、川西农副产品物流园、四川西部网信产业园有限公司等案件。依法审理涉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网络消费贷、网络套路贷等案件731件。及时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1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法院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雨城区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345.9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57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1年收支预算收入包括的上年结转数比2020年少58.72万元;2.厉行节约,加强内控,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控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雨城区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1345.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5.15万元,占8.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0.77万元,占91.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雨城区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134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38万元,占79.97%;项目支出17.88万元,占1.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雨城区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345.9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5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1.2021年收支预算收入包括的上年结转数比2020年少58.72万元;2.厉行节约,加强内控,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控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0.7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1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7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雨城区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0.7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1年收支预算收入包括的上年结转数比2020年少58.72万元;2.厉行节约,加强内控,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控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76.38万元,占7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6万元,占8.80%;住房保障支出81.43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69.65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6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2.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6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雨城区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9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85%。

2021年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登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下降0.14%。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无公务用车。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我院代管使用公务用车1辆,由我院承担该车的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0万元,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及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主要保障审判、执行、押解犯人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雨城区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雨城区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2.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05万元,减少98.85%。主要原因是树立节约理念,加强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严格控制机关日常运行经费的使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雨城区法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雨城区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雨城区法院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雨城区法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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