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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编办 发布时间: 2021-04-30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相关配套方案。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和工商联机关、区人民团体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三定”规定,明确区级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3.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方案,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区级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负责履行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归口管理职能,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更名、合并、撤销等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5.对全区行政、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拟订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等总额分配、增减调整方案。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6.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区级机关、乡镇(街道)、区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8.承担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督促指导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编办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实现区委、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确保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和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巩固深化改革各项成果,坚持以理顺完善职能职责为引领,动态开展调研评估,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内部职责、业务的有机融合,形成职责明确、履职到位、协调高效的运转机制。

二是加强系统性学习,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以及制度性文件,将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高效推动实施各级工作安排,努力把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不断增强工作本领。

三是落实基层治理相关机构编制工作,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改革具体意见,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提升街道治理能力和水平。抓好乡镇两项改革工作调整后机构设置、职责明细、编制配置等工作,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扎实推进赋权扩能工作,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水平为抓手,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完善运行机构,努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镇一级职能体系权责一致,组织架构简约精干、编制使用务实高效的目标。

四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加强党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职尽责各方面全过程,全面领导推进改革工作;合理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聚焦事业单位民生属性,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协同高效,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理顺事业单位职责关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配置进一步精简、高效,加大撤并整合力度,达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目标,按期完成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任务。同时,持续按标准保障卫生、教育等关系民生领域编制需求;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能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统筹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政务和公益域名管理工作。

五是完善我区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落实城乡基层治理中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科学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六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政法等领域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理顺五大领域执法机构运行管理,尽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指导综合执法机构规范有序运行。做好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属地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明确部门、镇(街道)间的权责划分,提高行政效率。

七是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等规定,保证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持续推进机构编制资源向全区中心大局聚集。继续深化岗编适度分离机制,研究解决混岗混编、人才断层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深入调研,推动调查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工作措施和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区委编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104.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2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刚性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1年收入预算104.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1年收入预算104.49万元,其中97.49万元为基本支出,占93.30%,7万元为项目支出,占6.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49万元, 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2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刚性增长。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编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5万元,占78.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万元,占9.08%,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占6.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2.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变更等核发证照和管理经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专项经费、事业单位改革专项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区委编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二)因公出国(境)费用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2020年区委编办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区委编办无公车,2021年、2020年区委编办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刚性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委编办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委编办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委编办项目预算7万元,已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按照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2021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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