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居保局 发布时间: 2021-04-29 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居保中心职能简介

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负责全区所有乡镇社区,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包括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建立健全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到龄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发放和验证工作:

1、新增人员参保、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待遇领取、人员注销等日常工作。

2、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保险集中续费收缴工作。

3、定期整理、汇总业务台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信息。

4、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5、新老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6、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等情况公示。

7、档案管理工作,定期整理参保人员档案,完善档案信息。

8、做好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合并发放工作。

(二)区居保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督导力度,加强城乡居保基金征收工作,扩大征缴面,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让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2.继续做好养老金待遇社会化发放,保证待遇领取人员利益。

3.继续做好城乡居保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4.进一步加强基金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加强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及廉政警示教育,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程序,务必做到风险防范;加强对待遇领取人员信息的核定,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加强待遇核定

5.有针对性的在困难群体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为确保困难群体不断保,要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6.继续协助税务部门完成征收划转后的一切工作。

7.加强全体党员理论学习。利用 “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以及 “书香雨城大讲台”等平台契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支部多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鼓励党员干部认真用好“学习强国”APP,让中央精神深入人心。继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开展 “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努力添措施,塑典型,促升级年底争创“先进”党组织。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做好年底各项检查评比工作,保持清正廉洁。

8.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12月,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5个科室:基金征收股、社会化服务管理股、审计稽核股、财会统计股、办公室。人员编制23人,在编在职23人,退休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居保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29.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略有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居保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30.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73万元,占0.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3万元,占99.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居保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3万元,占89.57%;项目支出24万元,占10.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居保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0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居保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略有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1万元,占87.58%;卫生健康支出12.65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15.84万元,占6.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居保中心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的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主要用于:居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居保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4万元,主要用于:居保中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居保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居保中心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未安排年初部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预算相比下降26.8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监督检查、业务下延及政策宣传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居保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居保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区居保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居保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居保中心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雨城区居保中心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居保中心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居保中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居保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nglish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1-2015 www.yay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 联系电话:0835—2820828
备案号:蜀ICP备1801443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2000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