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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1-04-28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

(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雨城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和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监督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林业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应标准抓好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区林业局2021年重点工作

力争到2021年底,全区林地面积保持在115.4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75%、活立木蓄积量达到668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67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生态建设。全面完成50.18国有林、集体林管护任务,加快实施造林绿化行动、新村绿化美化行动和城乡增彩行动,持续推动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全年完成营造林4万亩以上,新增绿地5万平方米以上。

(2)做好重大项目跟进。一是大力推进现代竹产业园区建设。加快“雨城区西蜀熊猫竹海”建设进度,列为加快竹景区提档升级重点项目。实施集约管理和规模经营,完成竹林丰产改造1万亩,争创“西蜀熊猫竹海产业园”为省级现代竹产业园。二是加快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实施。开展“三廊”(即南北旅游线及“318线”)、重点景区绿化、河堤绿化、全区适宜的绿茶地“茶林珍稀树木补植”0.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植技术模型”1.5万亩、“退化低效林改造技术模型”1.5万亩。三是启动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在混交模式探索、浆用竹定向培育、柳杉中幼林抚育、公益林更新采伐等方面开展森林经营试点示范,计划完成3578亩。

(3)加快推进产业提升。一是通过外引内扶,支持竹木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和产能,推动我区林竹精深加工行业提档升级,实现竹木加工业产值4.8亿元。二是大力发展森(竹)林人家、家庭林场、康养基地为主的“雨城森林康养”体系,加大国、省、市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创建。三是继续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建设林区公路100公里以上。

(4)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是提高森林火险监测能力和防火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雨城区森林防火规划(2020-2025年)》规划,进一步充实森林防火物资和人员,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指挥系统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抓好森林督查工作,落实林木采伐、林地使用常态化管理,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加工企业监管工作。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经营、繁殖管理,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四是加强对林木病虫病的预防和除治,严格苗木产地检疫和调入种苗复检以及竹木材、繁殖材料出境和涉木单位检疫执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城区林业局除机关外,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6个:木材检查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羊子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雨城区国有林场、四川省周公山珍稀渔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雨城区管理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628.6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2628.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79.42万元,占79.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27万元,占20.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262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27万元,占19.94%;项目支出2104.42万元,占80.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8.6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9.4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1 万元、农林水支出249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9.2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2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森林公安10人转地方公安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3万元,占10.62%;卫生健康支出37.61万元,占6.86%;农林水支出413.53万元,占75.28%;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占7.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4.54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93.99 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 3.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未纳入机保退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老革命困难补助、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53.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1.29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4%。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托管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森林防火检查、天保、退耕、林区道路检查验收、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可持续经营、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13万元,比2020年减少15.87万元,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雨城区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雨城区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雨城区林业局森林防火20万元、动植物保护5万元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未纳入机保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林业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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