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工会职能简介
雅安市雨城区总工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主要职能:一是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二是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三是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四是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提升。
(二)区工会
1、持续抓好防疫工作
继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2、继续推进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纽带作用
(1)发挥工会联合会作用。立足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规范、推动调整后的乡镇、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工作开展,努力打造“七有”工会。
(2)推进社区联合工会工作。适时召开社区工会改革推进会,努力实现社区工会工作服务于社区中心工作,服务于社区所辖企业和职工。
(3)理清规范重点企业建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联合会、行业部门工会、工委作用,加强对规上企业、百人以上企业、区属重点产业企业等重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推进区属100人以下、25人以上企业建会全覆盖。
(4)所有行政单位及下属单位百分之百建会。根据机构改革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设置,持续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3、继续服务雨城建设,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1)确保完成征搬工作任务。调整人员,细化措施,坚守政策底线,抓实征地搬迁工作,努力打赢征地搬迁大会战。
(2)落实“双创”目标任务。抓好“双创”工作的责任落实,确保创
(3)力争招商引资实现突破。认真梳理项目信息,积极联系意向企业,力争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突破,争取完成任务。
(4)规范做好困难帮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总工会新规要求规范困难职工档案,建设完善帮扶系统,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关心关爱工作。
(5)开展重点产业劳动技能竞赛。结合全区重点产业发展,持续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
(6)优化开展“四送”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安排部署,结合雨城区实际,开展 “四送”活动。
(7)抓好阵地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工会劳模工作室、户外劳动者驿站及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8)提高网上平台注册使用率。扩大“川工之家”APP覆盖面和宣传面,积极引导职工传递正能量。
4、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及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1)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小微企业经费申报统计及经费返还工作。
(2)做好辖区范围内企业工作经费征缴返还工作。
(3)做好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5、继续抓实廉洁自律,提升工会队伍形象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坚守“安全、质量、稳定、廉洁、厉行节约、舆论引导”工作底线,要增强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主责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机关文化氛围,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增和谐;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约束,提升工会干部队伍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总工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社会团体,下属事业单位1个,(工人文化宫)。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员经费补助和劳模津贴收入和支出纳入区工会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区总工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总工会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总工会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总工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区总工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
人员经费补助41.88万元,主要包括:
劳模津贴1万元,主要包括:劳模慰问、帮扶配套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三)因公出国(境)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总工会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