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职能简介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区委相关决策部署。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区校(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助开展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
7.负责区委老干部局工作,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组织“三项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慰问老干部。
8.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工作。
9.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组织部2021年重点工作
1.突出理论铸魂,汲取“担当之能”。依托科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年轻干部铸魂班等班次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学习平台,抓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培训。紧扣“两区一地一中心”发展战略,实施“源头培养”“一线培优”“专业培能”3大行动,重点办好旅游管理、乡村振兴、城乡规划、基层治理等专题培训。着眼锻造专业干部,积极选派年轻干部赴市级部门顶岗学习。注重选派干部赴征地、乡村振兴等“一线”锻炼;抓住国家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契机,选派干部赴成都、重庆等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四是强化党性提升。为向建党100周年华诞献礼,开展好走访慰问、主题宣讲、成果展播、“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迎庆活动,营造浓厚庆祝氛围。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 “争先锋、作表率”等为民活动,以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2.鲜明用人导向,激发“作为之力”。全力抓好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提前把专题调研、分析研判、谈心谈话、个人事项查核等基础性工作做在前、做扎实,提前把结构性的人选考虑到位。建立新班子分析评估机制,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班子运行机制和决策规则,确保换届后各级班子管理规范、高效运转。研究制定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逐一明确区管干部选拔任用5个环节共47个步骤的具体工作。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审查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办法、任职成效评估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等6个具体办法,推动5个环节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切实选好选准干部。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用好用活统筹管理职级职数,促进担当作为干部优先晋升职级。加强干部关心关爱,探索干部心理咨询机制,适时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出台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办法,开展干部兼职、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强化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督促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3.聚焦组织建设,夯实“干事之基”。充实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5级组织架构,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区直部门、驻区单位、国有企业、群团组织和两新组织间的协调配合、互动并进,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广“1+4+N”商圈楼宇党建模式,推动形成“一纵多横”多元化组织体系。紧扣组织架构、头雁队伍、治理体系、发展思路、功能布局“五个优化”,稳步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实现三个“一肩挑”,推动“1+8”乡村治理改革向纵深拓展,开展村集体经济“倍增行动”,全面推广村级便民服务“全程代办”,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用活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机制,推行“一镇一示范、一行一品牌”,推动全领域品牌党建,助力全域基层党建提升。推动“三联一化一支撑”社区治理模式向纵深发展,探索构建社区联合共建、小区联合共治、楼栋联合共管的“三级联动”治理架构,建立“社区吹哨、部门响应”运行机制,采取单位领导带头进、区直部门牵头进、在职党员普遍进的“三方进入”方式,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小区。创新探索小区、社区“微治理”,建立“四议四监督两评议”监督评议体系,理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之间关系,全域攻坚探索“五红工程”,示范创建“红色小区”。健全以社区、小区为主体,区直部门、物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擦亮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区名片。
4.着眼事业发展,集聚“八方之才”。制定《雅安市雨城区急需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办法》《雅安市雨城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办法》,积极开展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实施柔性引才计划,大力引进雨城区建设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抓好人才“内培”工作,深化实施“1+2+3+N”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并发挥应有作用。积极融入成都平原经济区人才一体化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与成渝地区的战略合作。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协同推进,着力引进一批引领创新创业发展的企业人才。认真落实《雅安市雨城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在精准化、个性化、人性化上着力,不断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5.发挥老干能量,传递“暖心之举”。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社区党组织、驻地单位共建共管、资源共享的区域化工作格局,指导离退休党支部与小区共建,帮助成立自治管理委员会,实现居民自治,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助力城乡基层治理。全面推广“汉颐轩”“孝义轩”“安和苑”银辉驿站经验,引导老同志参与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收集社情民意、传承家风家教等工作。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新风正气。深化拓展“红花绿叶”“二老一新”“金枫行动”等活动平台,整合“五老”队伍力量,常态化开展送政策、送文化、送科技、送医疗、送关爱等活动。利用双创“联包帮”、乡村振兴联系帮扶等平台,组织老同志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坚持自身过硬,打造“模范之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七个一”活动,引导组工干部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组工干部提能行动,常态化办好“周五课堂”、“组工讲坛”,持续开展“师徒结对传帮。”、“科室技能大比武”、“干部业务大比拼”,定期进行轮岗交流,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廉政谈话,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四是人文关怀聚活力,做到文化兴部。创建“组工之家”“组工园地”,认真落实干部健康体检、带薪休假、激励关怀、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在信息宣传、脱贫攻坚等领域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全体组工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雨城区委组织部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一室、组织二室、组织三室、综合干部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监督室、干部档案管理室、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组织部2021年收支总预算508.93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543.45万元减少6.35%。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1年收支总预算与2020年同口径比较增长4.27%,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1年收入预算50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9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1年支出预算5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65万元,占69.49%;项目支出155.28万元,占30.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8.93万元,比2020年收支总预算543.45万元减少6.35%。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1年收支总预算与2020年同口径比较增长4.27%,基本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85万元,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45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3万元,占7.69%;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25.37万元,占4.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22.45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以及业务工作等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退休人员相关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3万元,主要用于:离职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5.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区委组织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费总体较低,仅0.2万元。机改后与原区委老干部局合并,整体工作量增加,根据工作需要接待费增加。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执行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持平,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机关下乡督查指导党建、干部、换届、人才、老干部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55万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0.76万元增加5.5%,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3万元,由于新办公地点搬迁,用于办公家具、计算机、打印机、空调设备等办公需要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委组织部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委组织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支出、遗属补助经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部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委组织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