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统计、农业、林业、水利等行政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脱贫致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4.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5.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负责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基础治理提质升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建立“乡贤人才”服务站,畅通乡贤-村组干部沟通交流平台,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拓宽村级治理与集体经济发展增收新路子。结合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指导各村(社区)修订村(居)规民约,提升法治理念。
2.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通过加强茶叶品牌宣传推介,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全面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量,积极争取“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不断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2021年,草坝镇力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 桂花村争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均田村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水口村争创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省、市、区三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榜上有名。
3.是环保问题常抓不懈。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环保的相关要求,持续强化企业巡查,加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抓好在建工地、砂石厂、运输车辆扬尘治理。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巩固河长制和畜禽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强力推进饮用水集中供水点保护,强化突出问题整治。
4.是深化城乡环境治理。有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和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建立场镇环境卫生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场镇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和经营秩序。有序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全面摸排和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行为。
5.是助推项目落地落实。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教新城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为引领,持续做好项目攻坚、产业培育、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聚焦康养、茶叶、养殖等产业发展,着力提升草坝经济发展质量。通过强化产业链条,完善基础设施,巩固发展劲头,争取成功入围“四川省百强中心镇”,进一步提升草坝镇在全省、全市的综合实力和资源优势。
6.是强化民生服务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科学统筹、优化公共服务资金使用,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各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措施要求,坚持以产业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服务机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帮扶,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7.是挖掘培育乡风文明。深层次挖掘草坝民俗文化、合江茶艺文化、凤鸣农耕文化和范山古村落文化,精心提炼主题,努力打造乡土味、个性化的美丽乡村,营造浓厚乡村特色文化氛围。运用“两微一端”、农家书屋、村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以春节、端午、国庆、重阳等传统佳节为契机,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群体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事业单位4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草坝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草坝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1830.2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4.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结余资金增加(2021年上年结转300万元,2020年上年结转35.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草坝镇2021年收入预算1830.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0万元,占16.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27万元,占83.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草坝镇2021年支出预算18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87万元,占69.11%;项目支出565.40万元,占30.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草坝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0.2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4.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余资金增加(2021年上年结转300万元,2020年上年结转35.4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3万元、农林水支出98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草坝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0.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05万元,占33.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92万元,占5.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8万元,占5.90%;卫生健康支出54.55万元,占3.56%;城乡社区支出48.3万元,占3.16%;农林水支出684.81万元,占44.75%;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508.05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9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3.15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2021年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的预算数为19.69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的预算数为19.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4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两个社区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项)2021年预算数为171.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13.55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的误工补助,村级办公经费等保运行的支出,离任村干部补助。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2.3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6.44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会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的业务。
(二)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其他乘用车3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事业单位下村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草坝镇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草坝镇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草坝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6.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68万元,减少6.51%。主要原因是三个乡镇合并后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草坝镇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镇所属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镇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社区事务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资金。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项):指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