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区外机构或组织在区内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工作。
3.统筹全区扶贫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区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区贫困监测与统计上报工作。
4.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5.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6.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移民迁建安置实施,配合做好移民安置验收工作。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8.承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重点工作
1.防范返贫提升成效。保持原有扶持政策不变,加大产业、就业、医疗、教育等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对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动态监测,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回头看”,做到退出不退责任、退出不退帮扶、退出不退监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夯实扶贫一线力量,加大边缘易致贫户低保兜底、产业帮扶、就业扶持等措施,织好防贫保障网,防止形成新的贫困人口,确保“不让一个人在全面奔小康路上掉队”。
2.有机衔接乡村振兴。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将“精准”原则贯穿始终,科学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坚持精准衔接、分类施策,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发展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雅”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打造农村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夯实贫困农户增收基础,把贫困户嵌入扶贫产业链条,提高贫困户参与度,逐步增加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收入。
3.继续抓好后扶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和项目支持,通过多方力量扶持,尽可能改善和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4.专注拓展移民发展渠道。继续加大移民水、电、路、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产业扶持,带动移民参与发展和自主创业,增加移民收入;大力引导移民群众发展“一村一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现有移民茶叶、生猪等产业发展,为移民致富增收奠定良好的基础;帮助移民家庭就业,寻求创业门路,千方百计帮助移民就业;在子女就学、医疗、养老、残疾人家庭、困难家庭帮扶给移民更多的扶持;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社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进一步创新机制,让有限的扶持资金、项目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好的效益。
5.继续做好九龙水库建设后续工作。做好九龙水库移民搬迁中的矛盾纠纷处置工作;认真做好移民政策的争取和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做好九龙水库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各项任务。
6.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对敏感问题、舆情动态的监测与管控,密切跟踪掌握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动向,加强移民信访维稳信息的研判,及时准确提供预警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政策法规及时化解,把各种已显现和潜在的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移民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城区扶贫开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与统计股、移民规划安置及后期扶持股、扶贫规划及开发指导股(区扶贫开发及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股五个股(室),内设一个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雨城区扶贫发展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扶贫开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378.6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收入预算3378.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28.44万元,占30.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18万元,占69.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支出预算33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7万元,占7.35%;项目支出3130.35万元,占92.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8.6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4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1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1005.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农林水支出270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7万元,占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6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11.69万元,占0.50%;农林水支出2140万元,占91.06%;住房保障支出14.36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214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区扶贫开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5万元,减少5.5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扶贫开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扶贫开发局无公务用车。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扶贫开发局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款)解决移民遗留问题(项):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解决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遗留问题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指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 2021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