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伍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关于修建雅安市伍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森林管护用房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如下:
同意占用你单位经营管理的林地0.0826公顷。按使用性质分:全为长期占用;按林地类型分:全为用材林林地。用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森林管护用房建设。该森林管护用房占地面积826平方米。管护用房建设涉及林木采伐,采伐蓄积5.3立方米。
请你公司(单位)严格按照本决定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使用林地,不得随意设置弃土场临时占用林地。如需改变批准的范围、面积占用林地的,应事先依法按规定报我局批准。采伐所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得擅自采伐珍稀保护树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