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0-10-21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民盟雨城区委:

您提出的《加强雨城区化妆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规体系滞后问题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制定于1989年 ,施行30年来,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无法适应产业发展和监管实际需要。2015年6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经多次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2020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能有效解决目前法规体系滞后的问题。

二、关于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差问题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厘清了各企业主体的法律责任,不仅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承担注册备案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还将化妆品集中交易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均纳入监管视野,要求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主体,也要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雨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支持经营者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业培训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关于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为保障专业化队伍建设,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实有编制情况,积极争取区组织人社部门支持,拟于2020年下半年招录5名行政执法人员及1名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全力维护专业人才建设并强化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职业素养,以满足对化妆品监管的需要。同时,增添必要的监管设备与设施,改变监管手段落后的现状。

四、关于特殊经营渠道难以监管问题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实施重点单位重点管理的方式,将商品种类多、数量大、客流量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商场、超市、美容美发院、化妆品专卖店作为一级监管对象,小型商场、超市、宾馆等单位作为二级监管对象,将经营化妆品品种较少的洗浴中心、母婴用品店、杂货店等作为三级监管对象,有等级、有层次、有侧重地开展监管工作。此外,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强化12315投诉平台等维权渠道作用,让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大众都有效、积极地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监督化妆品违法行为网络。

感谢您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征询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


English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1-2015 www.yay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 联系电话:0835—2820828
备案号:蜀ICP备1801443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2000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