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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单位: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0-09-25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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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1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1

第四部分 附件 37

附件1 37

附件2 50

第五部分 附表 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二、收入总决算表 51

三、支出总决算表 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参与拟订地方标准。开展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雨城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和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应标准抓好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9年工作情况

1抓实生态建设

推进“两大生态工程”建设,完成国有林管护14.89万亩、集体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7.1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品林管护7.01万亩、退耕还林管护21.62万亩,兑现森林补偿(补助)资金共计420万元。完成营造林4.6万亩,其中新造林0.79万亩、森林抚育3.81万亩。投入资金1660余万元,以城市周边和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为重点,加快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完成“一核三廊”、“绿美雨城”城乡绿化美化节点建设14处,总面积8万余平方米。成功举办雨城区首届花展。全区森林面积净增6527亩、达到115.8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41%、达到72.35%森林蓄积增长35.69万立方米、达到621万立方米,森林效益持续提升,区林业局获得了国家林草局授予的“全国生态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强化资源管理

一是加强林地管理,实行“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案件发现和执法查处机制,完成336个遥感变化图斑现地核查和内业核实工作。重点做好海子山、九龙水库等重大项目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审批工作,依法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81起、面积4881亩。二是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20余次,整改火灾隐患19处,实现连续36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2019年区林业局获得了省林草局授予的“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优秀单位”称号。三是严厉查处涉林案件,开展“打野行动”“守护绿川2号行动”等专项行动,受理各类涉林案件43件,查处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13.1万元。四是提升森防测报能力,初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虫情监测和图像采集科学化、智能化,“森防四率”全面达标。

3推动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林竹资源培育,率先在全省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方案编制及运用,加强林产品基地培育,完成中幼林抚育0.5万亩、大径材培育1万亩、新建笋用竹基地0.7万亩、混交林培育0.2万亩、实施联户采伐0.2万亩,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显著。二是扶持竹木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三槐木业开工投产,全区木材年加工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竹材年消耗18万吨,林竹加工年产值达5亿元。同时积极对接上海泰盛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落地,加快年产500吨抹竹粉加工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全区12家竹编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实现竹编产值2000万元。三是加快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世外乡村·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顺达公司碧峰峡森林康养项目在西博会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完成初步方案规划设计和项目选址。支持森林旅游(康养)经营主体提档升级、打造品牌,申报国家级森林乡村7个,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1个、省级森林人家4个、市级森林(竹林)小镇6个。四是提升林区基础设施,新建林区道路建设129.27公里,兑现补助资金517.08万元。周公山森林公园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勘察设计、招标等工作,进入施工阶段。2019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57亿元(其中森林旅游产值25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纯收入达到4568元。

二、机构设置

雨城区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雨城区林业局2019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包括:

1.雨城区林业局

2.森林公安雨城分局

3.木材检查站

4.林业技术推广站

5.羊子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6.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7.雨城区国有林场

8.四川省周公山珍稀渔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雨城区管理处。

9.中里片区林业工作站

10.对岩片区林业工作站

11.草坝片区林业工作站

12.沙坪片区林业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006.07万元。与2018年的9694.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688.03万元,下降38%。主要变动原因是造林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3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7.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38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81万元,占20.66%;项目支出3482.36万元79.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37万元。与2018年的9625.3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688.34万元,下降38.32%。主要变动原因是造林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的7804.5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15.42万元,下降43.76%。主要变动原因是造林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9.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7万元,占2.35%;卫生健康支出48.22万元,占1.1%;节能环保支出449.31万元,占10.24%;城乡社区支出2494.26万元,占56.83%农林水支出1294.11万元,占29.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89.17万元完成预算73.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39.66万元,完成预算 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造林补贴、乡村振兴等项目待验收合格后支付。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6.32万元,完成预算 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红豆极小种群保护项目、国有林场珍稀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均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资金待林产品质量检测完成后支付。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1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7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我局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44万元,占8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万元,占1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万元完成预算8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完成预算5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6万元,下降23.81%。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雨城区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1万元,比2018减少2.19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雨城区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森林防火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造林补贴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于2020年7月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防火 “野生动植物保护”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值守”五到位,切实做好辖区森林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到2019年底,全区实现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了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森林防火宣传和管控野外火源人员和力度还不够,二是区级项目资金只有5万元,且乡镇无专项项目经费。建议提高森林防火项目资金支持,保障全区各乡镇防火宣传,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

2)野生动植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十月野生动物保护月”等宣传活动10次。 开展名木古树和珍稀树木的保护宣传工作。 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管理工作。做好冬季候鸟保护和春季疫情疫病预防宣传工作。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巡护、保护。

 

            森林防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

预算单位

雨城区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值守”五到位,切实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到2019年底,全区实现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了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2019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值守”五到位,切实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到2019年底,全区实现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了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火场通讯覆盖率

80%

8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火情瞭望覆盖率

30%

3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

80%

8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森林防火宣传覆盖范围

90%村、组

90%村、组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健全应对突发森林火灾运行机制,着力做好宣传、火源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30余次

半专业扑火队伍21

半专业扑火队伍2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

实现

实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区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现

实现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70%

7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8% 

98%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野生动植物保护

预算单位

雨城区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十月野生动物保护月”等宣传活动10次。 开展名木古树和珍稀树木的保护宣传工作。 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管理工作。 做好冬季候鸟保护和春季疫情疫病预防宣传工作。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巡护、保护。

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十月野生动物保护月”等宣传活动10次。 开展名木古树和珍稀树木的保护宣传工作。 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管理工作。 做好冬季候鸟保护和春季疫情疫病预防宣传工作。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巡护、保护。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宣传活动、常年开展野生动植物巡护

20次以上

25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覆盖范围

90%村、组

90%村、组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市级自然保护区有效管护率

90%

9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市级自然保护区数量(个)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完成

当年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森林病虫害损失率

3%。以内

3%。以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生物多样性

实现

实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完成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实现

实现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8%

98%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雨城区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林业防灾减灾项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造林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林业防灾减灾项目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19年绩效自评报告》、《造林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区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雨城区林业局除机关外,下有行政单位1个:森林公安雨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10个:木材检查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羊子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森林病虫害检疫站、雨城区国有林场、草坝片区林业站、对岩片区林业站、沙坪片区林业站、中里片区林业站。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监测。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培育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依法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依法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依法开展林权纠纷调处。

依法负责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按要求开展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区属森林警察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救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违法案件查处。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的调节性意见;管理监督区级林业资金,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

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雨城区林业局除机关外,下有行政单位1个:森林公安雨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10个:木材检查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羊子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雨城区国有林场、四川省周公山珍稀渔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雨城区管理处、对岩片区林业站、中里片区林业站、草坝片区林业站、沙坪片区林业站。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雨城区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436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67.4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4389.1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94.27万元、农林水支出1294.11万元、扶贫支出520.3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906.82万元、项目支出3482.36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2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82.36万元。

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天保工程、造林补贴等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林农收入。

(二)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天保工程、造林补贴等项目,雨城区生态意识深入民心,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天保工程实施后,林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激发了全社会爱林护林、保护珍稀动植物的积极性,建设绿色家园、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观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成为全民自觉行动,生态意识深入人心。

(三)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对天保工程常年有效管护,工程区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长期过量消耗森林资源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三增长”。我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果显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各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经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二)存在问题。一是中期评估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待完善,三是未及时公开绩效信息。

(三)改进建议。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公开绩效信息


 区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准确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

应用(20分)

自评质量

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

8分)

目标公开

4

2

自评公开

4

2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5

  

附件2

 

林业防灾减灾项目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安全越来越受到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森林防火工作日趋严格,森林防火管理部门如何统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雨城区林业用地115.4万亩,森林蓄积5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1.94%,因此需要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由区林业局进行管理,通过在防火戒严期巡护、深入基层防火宣传、开展护林防火工作会议、落实通信保障和值班值守等,达到森林火灾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有效扑救,从而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政策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和森林防火责任强化火源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应急预案科学有效防火确保从项目实施、投入资金、管理制度、社会效益等方面全面完成年度森林防火项目任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林业防灾减灾项目按项目预算申报,经区财政按程序审核后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区财政在2019年项目预算安排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项目5万元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5万元。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年初预算下达,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已支出5万元,其中森林防火巡护、检查开支3.5万元,宣传及开展护林防火工作会议、落实通信保障等开支1.5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值守”五到位,切实做好辖区森林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到2019年底,全区实现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了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雨城区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分解、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代拟并印发了《雨城区人民政府禁火令》2000份,分别在全区各个乡镇和林区主要路口张贴;“清明”、“五一”期间,向群众发放《雨城区森林防火告知书》2万份,引导文明祭祀;重要节日时段,向全区群众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10万条;在碧峰峡和周公山等重要森林旅游景点路口,制作安装了森林防火标识、标牌89个;利用学校宣传开放日的契机,深入校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15次,做到“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三是火源管理到位。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制定了《雨城区林业局森林防火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围绕重点“部位、环节、时段”开展网格化清查行动,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深入排查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火灾隐患,2019年共排查整改火灾隐患23处,有效降低了火灾发生的风险“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全局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在金凤寺、周公山森林公园进山路口、重点路段安排专人值守巡查,做到守住山头、管住火源。

四是应急值守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守制度,建立了防火值班记录台账,由主要领导审查,带班领导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空岗、漏岗现象发生;及时补充了扑火物资,做好了机具检修,30人义务扑火队员24小时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了一旦发生火灾能科学及时开展扑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雨城区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总体评价较好,可每年继续开展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森林防火宣传和管控野外火源人员和力度还不够,二是区级项目资金只有5万元,且乡镇无专项项目经费。

(三)相关建议

建议提高森林防火项目资金支持,保障全区各乡镇防火宣传,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

    


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

 

一、项目概况

(一)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下达我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补助资金共449.31万元。其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9.3万元;

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125.36万元;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23.05万元;天保工程二期社会保险补助1.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我区管护国有林14.9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7.12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7.01万亩、加大森林公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砍盗伐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确保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即在对实际补助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同时出具详细的综合考评结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度已收到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合计449.31万元.到位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19年度通过(雅财农〔2018120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9.3万元.

2019年度通过(雅财农〔2018120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125.36万元;

2019年通过(雅财农〔201957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下达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23.05万元.

2019年通过(雅财农〔201918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下达天保工程二期社会保险补助1.6万元.

2.资金使用。

关于中央财政2019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9.3万元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前一轮补助未到期的属于农户的退耕面积23807.42亩按照国家未到期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每亩补助标准为125元应兑现补助资金297.59275万元。截至评价之日已兑现 296.468151万元.应兑现资金兑付比例99.62%。属于集体和死亡五保户的退耕还林面积136.04亩补助资金1.7005万元不予兑现补助.农户没有银行卡的退耕还林面积0.54亩补助资金0.00675万元暂缓兑现补助.

关于中央、省级财政2019年度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资金,2019年到位合计150.01万元,用于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本年支出165.53万元。不足部分15.52万元用上年结余弥补。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参保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和专人管理。在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项目管理中,我局坚持按照专家评审、上报申请等管理机制,按要求拨付相关补助资金,未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建立章制,以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主线,以强化管理为抓手,一事一议,为开展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2.细化措施,围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和要求,把绩效管理渗透到日常监管工作中,重点强化抓好实地督查、抓好公开公示、抓好档案建设、抓好后期管护。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19年底完成上一轮未到期退耕还生态林2.3944万亩县级自查验收工作。2019年国有林管护面积14.8973万亩。

2)质量指标。截至2019年底,上一轮未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为2.3944万亩,县级自查验收合格面积2.3944万亩,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于2019年度当年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2.3944万亩完成了县级自查验收,继续加强了国有森林管护,2019年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完成国有林森林管护面积14.8973万亩任务。兑现退耕农户资金支出率99.6%。与管护人员签订了管护协议,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小班和山头地块,设置管护哨卡,坚持巡山制度、值班制度,确保管护成效。社会保险资金支出率100%。

4)成本指标。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2.3944万亩,按标准125元/亩兑现退耕还林农户。给林业职工按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补助,参保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农户及时享受了相关补助标准的金额补助,增加了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是雨城区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全额将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农民得到实惠,增加了林农收入。

3)生态效益。与各乡镇签订退耕还林年度目标责任书,持续做好上一轮退耕还林管护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显著。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和培育,长势良好,蓄积得到快速增长,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4)可持续影响。与各乡镇签订退耕还林年度目标责任书,持续做好上一轮退耕还林管护工作,生态保护效益显著。区政府与相关乡(镇)签订天保二期工程目标责任书,将森林管护责任落实到镇、村及个人,确保管护到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退耕还林政策和上级部门文件开展上一轮未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县级自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兑付给退耕农户,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修复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持续发挥了生态作用。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偏离总体绩效目标。

(三)相关建议

  


造林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造林补贴项目:一是雨城区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部分)项目;二是2019年雨城区省级森林经营(质量精准提升)样板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森林植被更加丰富,林分质量大大改善,净化大气、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积累营养物质、固碳释氧、防风固沙的能力显著增强,同时增加生物多样性,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造林补助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中央20万元,省级80万元),截至2019年底,收入100元(中央20元,省级80元),中央造林补助20万元无支出,结余结转20万元;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样板林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8元,结余结转资金42元。(待验收合格后支付)

主要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是雨城区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部分)项目。该项目共造林1000亩,涉及望鱼镇、八步镇、晏场镇3个镇,具体为望鱼镇688.9亩、晏场镇111.1亩、八步镇200亩。该项目已于2019年完成造林,并于2020年3月完成第一次区级验收,目前正在开展项目资金第一次兑付工作。

二是2019年雨城区省级森林经营(质量精准提升)样板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经原四川省林业厅批复的我区省级森林经营样板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批复文号川林造函﹝2018﹞558号)和《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雅财农﹝2019﹞18号)的通知要求,雨城区实施了该项目。项目实施内容、规模为笋用竹林培育1000亩,培育竹种为方竹;修建生产便道0.5公里。实施业主:雨城区观化乡黑林岗林场(杨维国)。项目补贴资金支付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按作业设计完成2019年度的疏林、砍除杂草、补植、护笋、调整立竹密度和生产便道建设等工作后,经区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补贴资金50%(40万元);第二次按作业设计完成2020年度的砍除杂草、补植、护笋、调整立竹密度等工作后,经区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后已兑付合格部分补贴资金50%(38万元)。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区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第一次检查验收,兑付了第一次补助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建立章制,以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主线,以强化管理为抓手,一事一议,为开展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2.细化措施,围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和要求,把绩效管理渗透到日常监管工作中,重点强化抓好实地督查、抓好公开公示、抓好档案建设、抓好后期管护。

四、项目绩效情况

)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森林植被更加丰富,林分质量大大改善,净化大气、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积累营养物质、固碳释氧、防风固沙的能力显著增强,同时增加生物多样性,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经济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增加雨城区林木资源。除农户及时享受了相关补助标准的金额补助,凡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均获得了工资性收入,还可带动周边农户培育笋用林和用材林的积极性,发展和壮大林业产业规模,为今后的林业产业深加工,精加工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打下基础,经济前景较好。

)社会效益

项目在实施工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后期抚育管护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增加林农就业机会,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笋达到一定规模时,还可以发展第三产业,吸引投资商兴办企业。通过一系列的工作,能减少外出务工人员,减少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保障农村家庭稳定和社会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度造林补贴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持续发挥了生态作用。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二)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偏离总体绩效目标。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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