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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发布单位:区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9-25 14: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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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 24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8

二、收入总决算表.................... 28

三、支出总决算表........................... 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交办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8.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9.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资装备。

10.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1.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12.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65452人,决定逮捕3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保持对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1213依法审结原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某、雅安市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潘某受贿罪等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和三年六个月,追缴赃款352.5元。审结雨城区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判处雅投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柴某的专职驾驶员江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0万元。二是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5件53人,其中2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率达41.5%。三是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伤害、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726人,对非法改装射钉枪导致其孙女被误射致死的白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审结黄赌毒、盗抢骗、传销、敲诈勒索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147件。对盗掘碧峰峡镇明代、清代七座古墓葬的盗墓团伙母某等人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扎实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坚持重拳出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421人,合力扫除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首组“七人制”合议庭,历时三天庭审,依法审结雅安市首例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全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3人,五年以上9人,申某某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并处罚金19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1余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0余万元。对“保护伞”被告人高某、陈某以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申某某等人涉黑案、高某涉“保护伞”案入选“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七人制”合议庭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二是治理乱点乱象,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加大对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判处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案件58件169人。依法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0件80人。在全区整治小旅馆、出租车行业治安乱象工作中,从重判处小旅馆拉客组织卖淫案2件4人,客运“黑车”拉客超载、面包车改成“黑校车”等危险驾驶案3件4人。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6件,其中审结公益诉讼案件2件。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积极协助最高法院在雅举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活动,接受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资审判工作专题调研,获得调研组一致好评。着力打造以青衣江为核心的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立足碧峰峡景区巡回办案点,设立“旅游假日流动法庭”,深入景区化解矛盾纠纷。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打造“三区一体”环资审判“雨城品牌”

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审理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7件20人。依法审理涉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627件,标的额3.5亿元。依法审理网络消费贷、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领域的新类型案件57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有力维护民生权益。审结涉婚姻家庭、医疗等民事案件371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案件73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诉讼权利,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11.6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3.17万元。巡回审理案件225件,通过“院坝法庭”“旅游法庭”,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创新采用“法官寄语”,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帮教,鼓励其重拾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110件,行政机关败诉15件,败诉率达13.6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21%。深入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专题调研管辖权改革问题获省市法院高度评价。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司法审查服务政府“放管服”改革。共开展座谈交流、法治讲座26次,参与重大敏感案件协调48件次,邀请行政机关到院旁听庭审15次,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65件次共针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民营企业发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14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123+N”诉源治理工作模式,积极构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特邀“人调委”、“诉调委”等入驻法院,专设调解室开展日常调解工作。搭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依托“法公律”联调机制“道交”诉调对接机制,联动化解矛盾纠纷1753件。在河北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设立工作站,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全年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6%,诉前诉中委托调解709件,诉前化解率43.3%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审结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农案件123件,依法为农民工追回工资569元。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投入帮扶资金10万元,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助力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司法扶贫,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讲堂”活动,协助帮扶村调解家庭矛盾纠纷5件,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持续巩固“解决执行难”成果。受理执行案件1557件,执结1451件,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大力推进执行制度改革,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实质化运行。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率先建立智慧执行系统,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与公安、国土、房管、银行、人社等多部门多行业建立执行惩戒和威慑联动机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1396件,网上冻结1256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943人,限制高消费1152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执罪”1件2人,拘留11人,先后开展涉金融、涉民生等集中执行大会战6次。利用媒体“曝光台”、市区人流密集区LED电子屏,集中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65名。

    二、构设置

   预算单位1个(机关(参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1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62万元,减少1.11%。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三公经费开支等,科学安排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合理控制修缮工程成本。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2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69万元,占99.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7万元,占0.3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5.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万元,减少0.36%。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三公经费开支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7.93万元,增长8.51%。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司法救助、扫黑除恶专项资金下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855.34万元,占91.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05万元,占6.04%;卫生健康支出59.74万元,占2.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3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8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案件审判(项):支出决算为344.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案件执行(项):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74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63万元,占9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0.6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2.31万元,下降31.8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日常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雨城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48万元,比2018年减少31.36万元,减少4.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机关日常开支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雨城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雨城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开展了“处非工作经费”“法警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三个项目的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切实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处非工作经费”“法警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三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已完成绩效目标。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处非工作经费” “法警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处非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项案件的推进和完成,维护了社会稳定。

(2)法警加班工资项目全年预算数11.93万元,执行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警务工作的全面完成,保障了审执工作安全。

(3)法院工作人员加班工资项目全年预算数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机关安全。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行政运行:指反映法院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为全院干警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全院干警缴纳的医疗补助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机构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3.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资装备。

9.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实有编制人数80人,2019年增加4人,截至2019年底实有编制数8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2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69万元,占99.62%;其他收入6.57万元,占0.3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13万元,占10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整体绩效资金是按照雨城区人民法院职能、工作安排等因素,综合编制预算并向区财政局申报,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由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批复的。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区法院工作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较好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等工作原则、规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院认真按照财政建立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对我院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二)存在问题。

我院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但是行政成本控制还不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整。

(三)改进建议。

我院在今后的对绩效目标进行编制时,将从几点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制度,二是推行厉行节约管理,三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四是做好动态指标管理。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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