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民革职能简介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1.本党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2.本党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和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动;
3.本党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以坚持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为原则,以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为特色,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本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
5.本党履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承担政协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二)区民革2020年重点工作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民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民革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书记彭清华来雅调研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区委五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夺取疫情防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为雨城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革力量。
1.注重强基固本,在自身建设上再加力
按照“四新”“三好”〔5〕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做好常态化防控,抓好“联包帮”大院宣传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始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二是持续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民革传统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坚决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决策部署上来。三是扎实开展“组织建设年”工作。按照《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和民革四川省委组织发展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稳步有序做好7个基层支部的换届工作。按照三个文件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全国示范支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党员之家”建设,不断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进一步完善民革党员后备干部队伍库,积极培养、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进入支部领导班子,为2021年区委会换届作好组织准备。
2.强化责任担当,在履职尽责上出实招
围绕社会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按照万鄂湘主席“举全党之力抓参政议政”要求,充分发挥民革党员在“三农”、社会法制等方面的特殊优势,不断提升专业领域建言水平,切实提高调研的专业性和时效性。一是发挥党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作用,走入基层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协商建言质量。二是紧扣区委“一核两园两线多支点”和“两区一地”区域发展布局,聚焦茶叶、林竹、工业、商贸物流、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五大百亿产业”发展等目标任务,深入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雨城区高质量发展资政建言。三是发挥建言“直通车”优势,紧紧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六稳〔6〕、六保〔7〕”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社情民意信息质量。四是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和“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暑期教育活动,积极推介宣传雅安,及时形成高质量的考察报告,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3.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
紧扣区委中心工作,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民革特色社会服务品牌。一是充分发挥民革联系广泛优势,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维护好与现有慈善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牵线搭桥,招商引资。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尽力协助市民革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麻柳村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突出重点开展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回头看”“回头帮”、民生实事项目民主监督,在监督工作上主动作为,多进诤言、多提务实之策。四是拓展社会服务工作内容。将社会服务工作与“双创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相结合,持续开展“同心”基地、“三下乡”科教兴农、助学帮困等“中山博爱.牵手”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巩固社会服务成果。
4.坚持缪力同心,在祖国统一工作上提水平
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充分发挥民革对台工作优势,持续做好联系台湾亲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赴雅探亲、观光旅游和投资发展工作。一是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拓展渠道,广泛联系社会新阶层人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决反对“台独”、促进统一,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二是持续开展“博爱·牵手”关爱抗战老兵、黄埔老人活动。协助市民革编印《雅安抗战老兵口述史资料》。三是开展庆祝抗战胜利75周年纪念活动。四是加强两岸联谊交流,聚焦两岸经贸合作,特别是乡村发展和民宿产业方面,提出有分量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涉台参政议政工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民革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民革2020年收支总预算52.4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民革2020年收入预算52.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民革2020年支出预算5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万元,占86.66%;项目支出7万元,占13.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4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民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9万元,占79.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占8.33%;卫生健康支出3.13万元,占5.97%;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占6.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4.69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20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区民革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革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民革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2万元,减少9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民革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民革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民革机关及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区民革机关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民革机关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民革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民革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