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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碧峰峡镇 发布时间: 2020-06-17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班子建设,强化基层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开展好工作。

2、狠抓基层党建,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狠抓结构优化,确保经济社会事业恢复发展。

4、狠抓脱贫攻坚。稳步推进,突出重点,精准扶贫,齐心协力,合力推进,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全面摆脱贫困。

5、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全力完成2020年拆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碧峰峡镇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三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碧峰峡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碧峰峡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1081.35万元,比2019年收支总预算减少117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81.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9.31万元,占11.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04万元,占88.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08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48万元,占73.29%;项目支出288.87万元,占26.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1.3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7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改革人员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0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6万元、农林水支出28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2.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改革人员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18万元,占54.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2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34.36万元,占3.57%;农林水支出288.87万元,占30.03%;住房保障支出43.41万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45.27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政府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镇机关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政府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91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镇机关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政府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7.88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政府支付机关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9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7.13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政府办支付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23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政府办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88.87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政府办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保障村委会正常运转。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3.41万元,主要用于:碧峰峡镇政府办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碧峰峡镇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为142.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7.19万元,减少20.64%。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表

2020年度碧峰峡镇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碧峰峡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均为公务用车。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贬值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碧峰峡镇人民政府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运行反映用于碧峰峡镇机关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其他文化支出反映碧峰峡镇人民政府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碧峰峡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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